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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我一直很喜欢,是张小娴说的。
“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都去接你。”
我今年26岁了。
在我16岁的时候,我和最要好的姐妹一起逛操场,那时候我和她们说,等到我26岁,这一切的一切一定不一样了。
我是真的以为。在我26岁的时候,我能拥有很多东西。
去很多地方旅行。买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有一个贴心的温暖的爱人。有很多吵不散的朋友。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觉得一定都能在我26岁的时候实现所有当时以为能拥有的一切。
我今年26岁了。
比起16岁那年。我经历了高考。我打过工。我和朋友一起出去旅行。我遇见了又告别了很多人。其中有我喜欢的。有我厌恶的。
可是我并没有变成我想象中的样子。
想去的地方很多,到达的却很少。想要的东西很多,得到的却少的可怜。偶尔会有那么一个喜欢的人,却总有那么一个原因显得不那么合适。越来越难交到新朋友,因为越来越难把自己交出去。
我今年26岁了。
我想要的东西开始越来越实际,但每一个听起来却越来越不切实际。
16岁那年我宠爱的那几个姑娘,26岁我现在还是爱着,时间把这种简单的友谊沉淀了,让我不会患得患失。
16岁那年我舍不得和任何人告别,26岁的我开始很勇敢,我学会了和我还喜欢着的他们说,也许暂时不要联系了。因为我长大了,我知道要学会告别不适合出现在我生命里的人,不管我舍不舍得。
16岁那年我觉得如果我喜欢一个男生,正好他也喜欢我。那简直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你说要和我在一起,就一句话。我尽力做好我自己,至少让你能有小小的骄傲。26岁的我还是这么觉得。可是常常并不是这样。
真不知道,是我没有长大,还是我是错的。
前几天自己去逛书店,看到一句话。
“我们安心穿上受害者的衣裳,便永远看不到爱的赤裸。”
这本书叫《好好爱自己》。 而把自己代入受害者的身份,一直是我们最擅长做的事情。
如果你真的认识我,你应该知道,我是最最没有安全感的人。
虽然我很强势,很刻薄,吵架什么的超级在行,嘴上永远不输人,也不知道在该服软的时候服软。
可是我常常感到自卑。我需要别人不停的肯定。我喜欢被人疼的感觉。我很粘人。也很吵。
哦。我还常常肚子饿。吃的多但饿的很快。这点最讨厌了!
我绝对不是完美主义者,我喜欢有瑕疵的东西,我觉得那才真实。
可是我很讨厌将就,讨厌保全,讨厌我是被权衡被思考之后的选择,某些事情上,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我不恨背板,不是我的东西我留不住。我恨欺骗,我不想活在梦幻的虚假里,我宁可要残酷的真实。
最后,谢谢曾经有梦的亲爱的自己,至少因为有你,才有现在更加勇敢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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