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好不容易睡到自然醒,伸个懒腰,一看闹钟八点多了,本来想着今天没课可以早点去操场跑步,可是被窝的温度在冬天里显得诱人许多。好吧,还是被温暖打败了。早晨照例没吃,因为做核酸去了,后来中午的时候点了个水晶碗的外卖,还可以,但是鱼上浇的酱汁有点偏咸。好久没有这么奢侈的慢下来吃饭了,很喜欢这种慢下来的感觉,很舒服的。下午又和朋友出去,去图书馆看了会书,然后又去音乐楼弹琴,突然感觉发现了他身上的闪光点。原来,我所熟知的人,他还有我所不知道的技能。每天在这里日更,一是为了锻炼写作的能力,二就是因为写的开心。人们都会喜欢去做自己感兴趣的事,因为它不会让你去计较是否有后果,也不会在意别人的眼光。愿意做,就做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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