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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质量的婚姻,不如高质量的单身

低质量的婚姻,不如高质量的单身

作者: 樱花美人 | 来源:发表于2022-05-09 04:36 被阅读0次

    毕淑敏曾经说过“婚姻是一双鞋。不论什么鞋,最重要的是合脚;不论什么样的姻缘,最美妙的是和谐。切莫只贪图鞋的华贵,而委屈了自己的脚。别人看到的是鞋,自己感受到的是脚。脚比鞋重要,这是一条真理,许许多多的人却常常忘记。”

    这就好比是我们每个人的婚姻,看表面风平浪静,其实内部早就波涛暗涌。有的夫妻只是人前恩爱,人后则是搭伙过日子,互不掺乎。说他们是夫妻吧,实际上他们更像极了路人,秉着你过你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关路过日子。

    融洽的夫妻关系就将婚姻经营成了殿堂,不和谐的夫妻关系就将婚姻经营成了坟墓。生活在殿堂里的夫妻,每分每秒都幸福万分,分秒间都洋溢着甜蜜。而生活在坟墓里的夫妻,每时每刻都度日如年,倍受煎熬。

    有些夫妻由最开始的陌生人发展成恋人,再由恋人步入婚姻的殿堂。从新婚燕尔再到七年之痒,他们一起尝过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咸,也共同体会过生活中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他们携手走过坎坎坷坷,并肩躲过风风雨雨,这一路走来他们实属不易,但她们最终努力换来的是彼此伴彼此终老,彼此陪彼此看夕阳西下。

    而有些夫妻,同样也是由最开始的陌生人发展成恋人,再由恋人步入婚姻的坟墓。从入坑再到出坑,他们共同见证了自己婚姻的破裂,生活的琐碎压的他们喘不过气。他们由最开始的相爱相知,再到后来的相互猜忌,这一路上他们都是在吵吵闹闹中度过的,可以说,这一路上他们彼此都是十分痛苦的。

    每天在不幸的婚姻里生活,让原本富有生机的他们此时都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在他们眼里再也看不到那种朝气勃勃的光芒,这一切都是拜那不幸的婚姻所赐。

    就比如现在的我自己,和他携手走过七年,每一天都是在拌嘴,婚姻一度亮起红灯,可每次在我决定好结束这段婚姻的时候,都被女儿那句“妈妈,我喜欢爸爸和妈妈”给扼杀在了摇篮里。每次看到只有五岁的女儿,嘴里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那句“我喜欢和爸爸妈妈在一起”时,我只能狠心的委屈自己,因为我知道她只有在健全的家庭里成长,才能在无忧无虑的年纪了找到原本就属于她的快乐。大人之间的事情,孩子终究是无辜的。

    所以,既然当时选择将她带到这个世界,那么我就要尽我所能给她幸福和快乐,即便是粉身碎骨,但只要女儿开心,也值了。

    男人总说女人物质,那么我想问问女人为什么会物质?一个男人要想让一个女人心甘情愿的跟着他,要么他就非常有钱,可以让自己的女人不为钱所愁,让她知道假如离开你,她再也不会找到比你更有钱的男人。要么他就非常顾家,给自己女人足够的安全感,让她知道假如离开你,这个世上再也没有比你更疼她的男人。

    如果一个男人,这两点无论是其中的哪一点都不能满足自己的女人时,那么你还有什么脸说是女人物质。

    就好比我,每天不但要洗衣做饭干家务,还要照顾孩子上班赚钱。而他呢?每个月就赚个三四千块钱,家里是活不干,每天除了吃吃喝喝就是躺着打游戏,就是女儿请求他陪她玩会,都是被他极不耐烦的拒绝。我虽然谈不上赚钱养家,但是如果我不上班,可能这一年我都买不了一件衣服。

    就他赚那点钱去掉给女儿交托费的部分,再去掉他的车油钱,烟钱,吃喝钱,补贴家用的所剩无几。这一年下来,家里分文攒不下。有时我都怀疑我自己,跟着他过日子,万一哪天我有病了,他连看病的钱都拿不起。

    他虽然是自由职业,那也是睡到自然醒出门,半夜或凌晨再进家门。说白了这是他家,其实这就是他临时歇息的旅馆。只要有朋友有酒,就能让他开心快乐。

    最让我无法容忍的就是他一次次的背叛,一次次的出轨。其实每次的原谅,都不是在给他机会,而是单纯的为了给只有五岁女儿一个完整的家而已。现在我和他都是分房而睡,我闻不惯他那满身的酒味,也听不惯他那如雷贯耳的呼噜声。想到他出轨,在外面找女人,我就发自内心觉得恶心,本身爱干净的我真的做不到和他同榻而眠。

    曾经因为他半夜三更的出去吃吃喝喝,我也同他吵过,闹过,但这些对他来说都无济于事。这么多年来,他还依旧是我行我素,最后他还把一切责任都推到了我的身上。所以,现在我并不关心他一整晚都去了哪里,都和谁待在一起。我关心的只有女儿,我该如何做才能不让女儿受到伤害。最后为了女儿,无论什么事情我都选择了忍让与退步。

    不是我不管不在乎,而是他早就已经和我没有任何关系。连着我和他的唯一桥梁就是女儿,我在等女儿长大,那样我终于就可以离开他了,从此我的生活里再也没有任何牵绊,他的任何事情再也和我扯不上任何关系,我终于可以过自己喜欢过的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

    现在同他在一个屋檐下的每一天,我都是倍受煎熬。或许只有女儿在,我才能感到丝丝温暖,才会明白原来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就是让女儿有个亲爹亲妈,不会让女儿觉得自己被我们任何一个人给抛弃了,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个家还有些用处。

    其实抛除孩子在外,我个人认为,如果生活在一段并不幸福的婚姻里,如此痛苦,真就不如结束这段婚姻。低质量的婚姻,真就不如高质量的单身让人快活。

    就如张爱玲说的那样“夫妻原来都是极相爱的人,才有勇气决定共度一生,但三年五年,十年八年,总会腻的,不分手也只是如亲人一样生活在一起。可是如果是亲人,又何必再做夫妻呢?”

    既然如此,夫妻成了亲人,还有像我这样成了路人的,那么还有什么必要生活在一起,与其互相折磨,不如给彼此一条生路。在不幸的婚姻里,我宁愿要高质量的单身,也不愿在低质量的婚姻里忍气吞声。我现在所经历的,所承受的,都是为了我可爱的女儿,终有一日,孩子大了,我也将会找到属于我的那一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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