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之第十四计
“借尸还魂”源于“八仙”之一李铁拐得道成仙的传说。
“借尸还魂”原意是说已经死亡的东西,又借助某种形式得以复活,用在军事上,是指利用、支配那些没有作为的势力来达到我方目的的策略。
古人云:换代之际,分立亡国之后者,固借尸还魂之意也。凡一切寄兵权于人,而代其攻守者,借用此也。
这段话的意思是:每当改朝换代的历史时刻,那些纷纷将某个已被推倒的王朝君主的后代暂时捧为新君的做法,就是借尸还魂的计谋。凡是将兵权寄托在某人的名下,而已代理之名实际掌管兵权的人,也是用“借尸还魂”的谋略。
“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这段话的意思是:凡自身能有所作为的人,往往难以驽驾和控制,不能为我所用。将自身不能有作为的人加以控制和利用,其道理与幼稚蒙昧之人需要求助于足智多谋的人,而不是足智多谋的人需求助于幼稚蒙昧的人一样。
有聪明的古人,能想到借尸还魂的计谋;有更聪明的古人,能学习前人“借尸还魂”的计谋,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借尸还魂”,什么样的“尸”可以去“还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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