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在校园锻练完,恰从办公室旁经过,心想一假期没到单位,现可以去办公室转一下。我所在单位属于学校职能部门,假期里一直有人值班。
办公室是和我同姓的一位老同事在值班。见面相互问好,随便聊了一下春节里各自的感受。
这时,进来了另一同事,说刚刚在学校门口马路上发生了一起车祸:一辆左转的小轿车没有让行一辆直行的摩托,致使摩托司机撞上小轿车的右前门,翻一跟斗重重摔在地上,造成摩托司机严重受伤。现警察已在现场,伤者已让120急救车拉走救治了。
学校门口对马路装有摄像头,随即我们调取了视频,当时的撞击的确很惨烈的。
先不说这起事故的责任究竟是谁,光说造成的严重后果:摩托司机遭受伤痛的折磨,不能正常上班生活;小轿车车辆严重变形,司机除应承担伤者的医治及误工等费用,还要承担修车费用,说不定也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对双方的损失都是很大的。
也许,事后他们都会想,要是当时行车足够慢,能遵守交规,那这起事故一定不会发生。但已经发生了,懊悔又有什么用呢?
看来,交通事故十有八九是速度快引起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