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微尘世界温暖你我
前些天在论坛上,看到一位网友发的一则亲历的事例,是关于离婚的。在生活中经常看到太多的婚姻造成的伤害,再回想人生的无常,总令人慨叹不已。
这位网友的一个同事的朋友,今年35岁,六年前和前妻结婚。他的前妻和他同一个系统,不同的单位。因为同在一个小区,这位网友见过那位妻子几次,感觉她是个不错的人,待人接物得体大方。
四年前这位老公在外面有了情人,情人大学刚毕业,相貌很不错。她已经有了3个月的身孕,所以逼着要名分来了。老公向前妻提出了离婚。可怜他的前妻也有了五个月的身孕,这个前一刻还沉浸在幸福之中的准妈妈,刹那间堕入冰窖。中间两个多月的纠纠缠缠,旁人也不大清楚,只知道他的前妻无法再挽留、也无法再忍受那颗背叛的心,最后把7个多月的胎儿打掉,协议离婚。
那位情人在他前妻离开后不到一个月,正式成为了他的新妻子。接新娘,摆酒席,放鞭炮(那里是禁放鞭炮的),仪式举行得热热闹闹、风风光光的。
只是没想到,他们的苦难从他们结婚后五个月开始了。他们的儿子出生一个月后被断定为先天性脑瘫,几乎没有治愈的希望。现在他们的孩子已经3岁多了,个子不断长大,但依然不会说话,自己坐不稳,不会控制大小便,甚至对周边的世界只有一些机械的生理反应。由于小区很大,这个网友平时极少见到他们,只听说那位在这场婚姻争夺战中胜出的女人,几乎足不出户。
那位涉世未深的情人,她付出了感情,只是需要一个名分。那位男人,也许只是想得到一份所谓的真爱。只是这个名分、这种真爱,是以家破人亡(7个月也是活生生的生命)为代价的,这名分与真爱来得也太奢侈了。把别人手上的幸福拿走,注定自己也幸福不了多久。种什么因结什么果,建立在家破人亡的基础上的幸福靠得住吗?在这件事上,前妻并没有过错,前妻怀的孩子更是无辜,有什么理由让她们母子为这老公和情人俩的“真爱”付出家破人亡的代价呢?
这就是传说中的报应吗?只是那孩子是无辜的吗?
关于孩子的问题,我想这是相互感召。父母与孩子都是业障重的人,一个挑着卖,一个寻着买,能不凑到一家子去吗?
《后汉书》记载了一则故事,光武帝的姐姐湖阳公主看上了太中大夫宋弘,托光武帝牵牵红线。光武帝召见宋弘时,让湖阳公主坐在屏风后听着。光武帝问道:“谚言,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宋弘心知肚明,回答道:“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为了贫贱时的结发妻子,皇亲国戚都不做,一句话就干脆利落推掉了一场天大的富贵。不管财富有多少,知识层面差距有多大,跟着一起咽过糠菜的妻子,是没有理由中道捐弃的。
年初看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看到书中记载的一首诗,写得缠绵悱恻,打动人心。一位千年前的女子,在被丈夫休出家门后,以五言古诗记述下那份同样的伤痛。兹录如下:
去去复去去,凄恻门前路,
行行重行行,辗转犹含情。
含情一回首,见我窗前柳,
柳北是高楼,珠帘半上钩。
昨为楼上女,帘下调鹦鹉,
今为墙外人,红泪沾罗巾。
墙外与楼上,相去无十丈,
云何咫尺间,如隔千重山。
悲哉两决绝,从此终天别,
别鹤空徘徊,谁念鸣声哀。
徘徊日欲晚,决意投身返,
手裂湘裙裾,泣寄稿砧书。
可怜帛一尺,字字血痕赤,
一字一酸吟,旧爱牵人心。
君如收覆水,妾罪甘鞭捶,
不然死君前,终胜生弃捐。
死亦无别语,愿葬君家土,
傥化断肠花,犹得生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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