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六分钟以前,我都一直以为王绎龙是个争议不断的原创音乐人,然后我听到了“小太阳”这首歌,这不就是王绎龙的那啥“DJ......爱我......”乱七八糟的吗。评论区也全是骂声,说着“抄袭狗”之类的话。
然后请大家原谅我将“原创”这个标签撕掉。
其实说他抄袭有点过了,严格来讲这叫做“翻唱”,华语流行乐里许多经典的歌就是翻唱的。一样的旋律,歌手作了不同的词,并且以自己的理解表达出来,这本是一件挺好的事。当然,你得将“翻唱说明”标注在显眼的位置。
可到了这些做商业音乐的人手上,他们极力隐藏“翻唱”的证据,只是用一行小字标注作曲某某某,然后作词、编曲、演唱这些,全部换上了自己的名字。这样不就等于告诉人们,这是他们自己“原创”的了吗?等到被人质疑,便可义正言辞的说:“我写了作曲不是我的!”
“拿来主义”发展到了这种地步,我还能说什么?无关才华,这只不过是道德人品问题罢了。而当下,这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因为有这么多人光明正大地说一句:“拿来!”华语音乐一直乌烟瘴气就毫不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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