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出台一项新的政策《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政策内容重点:
一、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
(一)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
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扶持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各类职业教育。推进资历框架建设,探索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
(二)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三)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二、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
(五)完善教育教学相关标准。
(六)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院校内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反映职业活动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所需要的综合能力。
(七)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
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八)实现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
对接受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在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时,可免试部分内容。
三、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
四、建设多元办学格局
五、完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政策
(十五)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
六、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价
七、做好改革组织实施工作
政策明确的几个重点内容:
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专业布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未来将继续扶持各类证书考试,对考证党人才也将得到更大扶持;另外对于职业技能证书也将加大补贴。
从人社部2018年发通知得知: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上限为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
关于人社部发出的《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以及相关文件,下面帮大家解读下这个政策到底说了什么。
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注意,是必须同时符合!
2、申领该补贴的程序是什么?
第一步,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第二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第三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注意看第一步,取得证书后,要在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相关机构申领补贴,进一步说明了,在2017年1月1日前取得的证书不符合申领条件,大家想想,如果是3年前考到的初级证,现在就已经超过了12个月了!
3、补贴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通知指出,补贴标准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
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重点来了!这个补贴,到底是一次性发放?还是按月、按年发放?小编认为,补贴应该是一次性发放,注意看最后一句话: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注:会计类证书不在技能范围内,人社部明确表示: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两证之间存在差别。
但是取得会计证书的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可抵扣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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