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是难得一见的写实电影,暴露出了我国法律在如何认定“假药”的问题上,存在许多值得反思和改进的地方。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凡是未经我国药监部门批准进口,或者未经检疫部门检疫的,一律被推定为假药。这意味着,即便是在国外合法上市的真药,擅自在我国销售也可能涉嫌犯罪。
陆勇代购国外抗癌药被检方不予起诉的案例,受到社会广泛赞誉。但也有许多其他帮助代购国外抗癌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当事人至今仍被羁押。
生命权高于一切。药品管理制度是为了促进并保障国民的生命健康。如果药品管理制度导致病人失去救治的机会、导致有益于社会的行为反被追究刑责,那么就必须进行改革、完善。
对于真正的生产、销售假药,需要毫不手软的进行打击。但对于弥补国内药效的国外真药,我们的监管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让这些药更快更好地进入国内、造福民众。
还是那句话,民众的生命健康不止是生意和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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