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诗词大会第二季已是尘埃落定,人们赞主持人董卿之聪慧,叹冠军武亦姝之才华,我独独不能忘却的,却是那个不惑之年的农村女子——白茹云。
她的出场,和周围是那么的不相称。
没有刻意复古的妆容,只有一身粗笨的羽绒服;没有精心准备的出场诗,只有近乎土气的开场白。她乍一登台的形象,似乎与这大雅之堂的诗词盛会无关;她刚一出口的声音,更是与声律优美的诗词之韵搭不上界。
她似乎是这样唐突地、不合时宜地,闯进了我们眼前的诗词大会。
她说,她是农民,小时候看着弟弟,弟弟有头疼病,犯病时会疯狂地打自己的头,她就背着弟弟给他背诗,背一首,弟弟就安稳一会儿,然后接着再背下一首;前几年,她得了淋巴癌,每次去医院要多倒四个小时的车,因为这样可以省下二十四块钱路费,没人陪伴的住院化疗的日子,就读着给女儿买的诗词鉴赏……
诗词于她,竟不是书香浓浓的优雅,而是熔铸着贫穷、疾病与苦难,是一种生命的需要、灵魂的安放、本能的表达。
我的眼圈红了,我看到董卿的眼圈也红了,可是白茹云在笑,始终在笑。她毫不介意地笑着自己的羽绒服,说得好好保重身体,可不管这穿着美不美的,这些东西,都不在乎了。我们每个人都被这份爽朗与坦诚深深地打动了,如董卿所说,我们在她身上看到了大美,看到了之前看不到的美。
接下来的比赛,她第一轮九道题目完全答对。看不到她有丝毫紧张,感受到的,却是她率真笑容中洋溢出的乐观通达。最后,因为击败百人团票数不够惜败于对手,她留下“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给自己,也给所有人的祝愿,依旧笑着,离开了舞台。
白茹云,让我思考,诗歌于我们,究竟意味着什么。或者说,最接近诗歌本质的,究竟是那些舞文弄墨的文人学子,还是这个质朴无华的农村妇女。
其实,诗歌为文人所吟诵、推敲、赏玩,是后来的事情,而诗歌创作的真正源头,当追溯到《诗经》,追溯到先秦那段自然开放的时期。
那个遥远古朴的年代,我们的先民把生活轻轻一唱,就是余音至今的诗篇。林间采桑,他们唱“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兮”(《十亩之间》);田间采菜,她们唱“采采芣苢,薄言采之。采采芣苢,薄言有之”(《芣苢》);城根下约会,他们唱“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静女》);为婚姻所苦,她们唱“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氓》);为国出征,他们唱“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无衣》);戍边归来,他们唱“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采薇》)。
可见,诗歌,源于最真实的情感,最朴素的表达。它不仅仅存在于书房、学堂,更应该存在于田间、地头,大街、小巷;不仅用来字斟句酌地推敲赏玩,更应融汇在我们悲欢离合的故事、五味俱全的生活。
而白茹云,就是用她一身质朴,还原给了我们最本真的诗歌。
幼年的她背着生病的弟弟,唱的是手足的关爱;生病的她独守病床,唱的是生命的坚强;现在的她走上赛场,唱的是人生的热爱;未来的她走回田间,继续唱着的,是生命的悲欢。
头脑中,白茹云田间农人的形象挥之不去,正是她,带给了我,生命真正的诗意。
以前,我也喜欢那句“生活除了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可现在突然觉得,诗,不局限,不遥远,它是悲的沉淀,乐的礼赞,苟且的升华。
如此,人生无处不诗意,只要你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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