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之观大体者,望天地,观江海,因山谷,日月所照,四时所行,云布风动;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属轻重于权衡;不逆天理,不伤情性;不吹毛而求小疵,不洗垢而察难知;不引绳之外,不推绳之内;不急法之外,不缓法之内;守成理,因自然;祸福生乎道法而不出乎爱恶,荣辱之责在己而不在乎人。……因道全法,君子乐而大奸止;澹然闲静,因天命,持大体。”《韩非子·大体》
如果,韩非子(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的思想受老、庄(约公元前369年—公元前286年、一说公元前275年)的启迪,则,其世界观,或者人生观的基础理论,当亦受到老庄的影响。比如,《庄子》有“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的观点,《道德经》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观点。即便在《论语》中,亦有“天何言哉”的感慨、有“风乎舞雩”的豪迈、有“逝者如斯夫”的慨叹。
《韩非子·大体》之“天命”“自然”,即为“大体”。观“大体”,即需要有对“自然”“天命”的“因”。“因”,在这里,似乎与“守”、“持”同理,即互相解释、互相证明。
当然,强调“万物”或“天地”之宏伟、伟大,并不表示“人”及“人类社会”是不可拯救、不可珍重的。相反,《道德经》将“人(王)”与“天”“地”并列。
“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另,在《道德经》中,有18次出现“万物”,可见其为高频词。其第一次出现于首章。且在前十章中,第一、二、四、五、八共有5章出现“万物”,共计5次。
01.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02.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後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04.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05.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迭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08.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於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16,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32.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於江海。
34.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於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
37.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39.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其致之。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贞将恐蹶。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谷。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至誉无誉。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
40.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於有,有生於无。
42.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
51.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62.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璧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免邪?故为天下贵。
《道德经》中,言“万物”时,常常与论道”相关联。(见上面《道德经》摘录)可以认为,在谈到作为世间的存在“万物”时,《道德经》常常将其置于“道”“大道”的论述下。在“大道”(“道”)与“万物”之间,存在一种论述的必然性。即,对“大道”(“道”)的言说,必然建立于“万物”的场域下。而言说“万物”,则庶几绕不过,也可以直达“大道”的境界。
在以上《道德经》摘录中,共有14章21处“道”(含“大道”)。而《道德经》81章全文有75处。则在14章摘录中,“道”与“万物”同时出现的频率,较之“道”在《道德经》全文各章中出现的概率为大。在14章有“万物”的摘录中,仅共3章没有出现“道”。因此,可在某种程度上说明,在《道德经》中,“道”与“万物”的关联。
又,在《道德经》中,有:
32.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於江海。
从中亦可看出,其所表达的对于“道”与“万物”(在此,是“江海”)的某种联。川谷与江海各异,而无川谷便没有江海。道与天下不同,则没有道便不成天下。
而,在《道德经》中,“物”与“万物”,是什么关系呢?是否是“属加种差”、“白马与马”式的西方逻辑呢?如果这样,则,“大道”,几乎可以由“小道”积累而成。没有小道,便没有大道;也就是,没有小道,便没有大道。
假如这样,则“小道”是什么、在哪里?假如我们“每个人”都是“我们”,也就是都是“人”的具体而微,则,小道,应是大道的具体而微。
而在《道德经》那里,“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里的“道”,无疑,不是“小道”,该是“大道”。这里的“名”,也不是“小名”,该是“大名”、“总名”。
另,循此逻辑,我们可以有言,“物可物,非常物”。自然,这里,“物”是“大物”,而非“小物”。
那么,《道德经》的“道”(“大道”),是什么?作为其“具体而微”存在的“小道”,是否蕴藏蕴藏于我们每一个人中?假如有这种可能,那么其蕴藏的形式是什么,如何发现、表现?
如此看来,《道德经》的论述逻辑,或“万物”观,与《韩非子》的世界观及即“大体”观,有相通之处。
这种相通,在《韩非子》的首章《初见秦》之首句,即可见一般:
“臣闻不知而言,不智;知而不言,不忠。”
该句,与儒家《论语》之下列各处:
子曰:“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
子曰:“夫人不言,言必有中。”
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
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
子曰:“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孔子曰:“侍于君子有三 :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
作为社会经典的《论语》,《韩非子》的作者或许亦有所耳闻。况且,作为法家的韩非子,其老师为先秦儒家的集大成者荀子。而荀子,则无疑是儒家形成与传承中的重要人物。如此,则法家典籍《韩非子》受《论语》等儒家典籍思想的影响,当不成问题。
而正如上述,《韩非子》的理论阐释路径中,也有道家如《道德经》的影子。虽然,在当时没有道家、儒家、法家等这样严密的学术划分,但是,作为发端于不同区域、不同地方、不同士人、不同时代背景中的学说,和学说倡议者的学人的思想,相互之间的论辩与争论,当对各自产生了极大的“他者”的作用,成为各自建立自身逻辑与语言体系的重要参照和资源。
而“万物”观,无疑是《韩非子》借鉴《道德经》等道家思想的一个可能的例证。由“万物”入手,《韩非子》在天人之间,树立其君主、圣人、君子发挥作用的空间和必然性。从阐释天地人的客观存在中,树立起源自“道”的“法”及“法术”的旗帜。
而由“万物”入手,我们能看到在老子、孔子、惠施、列子、庄子及荀子、韩非子等那里,对于自然与社会、万物与人生的关照和思考。老子的“天地不仁”“天长地久”,孔子的“天何言哉”“畏天命”,惠施的“万物一体”,列子的“天地含精,万物化生”,庄子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韩非子的“守成理,因自然”,不能不让人想到:先秦思想家的学术演绎里,自然、万物、天地等客观存在,具有绵绵不绝的力量,所谓“绵绵若存,用之不勤”(《道德经》)。
这样看来,在老庄的文字里,“自然”,这一词语、概念,不仅仅有其作为术语的意义,更作为大自然、万物、世界上的一切客观存在,而成为一切理论、话语、理想、言说、思想、道说的基础和来源。
在此,“自然”即“天”。
自然,即是天然的自然,也是抽象的自然。天,即是头上的天空,也是抽象的老天。
自然观,也就是世界观、宇宙观、时间观。“自然观”与“自然”,二者的区别,在于“自然观”有“观”。而此“观”的主体,是人。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若无人,则道家如老子的思想体系,首先是不完整的。其次,人之外的动植物尚且不能替代人,而成为“法地”的主体。再次,“道”与“名”,首先是人类社会的产物。由人,方有人之“自然观”。假若如庄子那样,以人观人、以天观天、以自然观自然,则实际上还是有“人”的主体存在。虽然,在庄子那里,尽可以有“化蝶”与“观鱼”的乐趣。
自然是自然的自然,也是人之自然。人之为人,君子之所以为君子,在能“群”,能成为群体,能管理群体。所以,自然的社会化,便是自然的人化。人的社会化,也便是“一个人”的“人”化。“一个人”恰如单个的“物”,“人”恰如“万物”。“有德斯有人,有人斯有土,有土斯有财,有财斯有用”(《大学》)。
所以,在《韩非子》里,“聪明睿智天也,动静思虑人也”(《解老》)。在《道德经》里,“域中有四大,而王(人)居其中”。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唯于理有未穷,故其知又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于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大学》)
所以,在儒家的典籍里,自己与物体,人与物,灵与知,是各各相对、各各关联的范畴。有人,有物,方有人的格物,有格物才能致知。而这,与道家与法家,取法乎上,取法大道,取法自然,而得法乎下,得法语自然的理论,有其相通的思路。均在围绕社会与身心的建构与修养中,注意于对于外物、万物、天地的感知与发现。人,脱离了人(人群,社会),便不成其为人(大写的、概念意义的人)。人,脱离了自然现实,脱离了自然的状态,也不成其为人。人类社会,脱离了自然现实、自然状态,也不成其我人类社会。
所以,董仲舒的“天人三对”,便具有了其现实与理想的双重合理性。而现实社会的学术与生活,也务必建立在对于物、物体、物品、万物的观察、分析与思考之上。
没有万物观察的观察不成其为观察,没有万物立场的立场不成其为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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