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得到弥陀的救度,却不发心利他;不发心为弘扬法门勤闻修学、奉献常住;不发心尽一切可能劝化有缘;只顾自己享清福,见事躲一边。这是不是一种贪污呢?弥陀的法财、法利、法功德,是指望通过你的手转送给一切有缘的,而今你却全盘扣下,独自享用,或只从指缝里流出一点点给人。这确实是贪污。何况弥陀并不少你的,你给出的越多,弥陀加你的也越多。
因为不发心,诸佛菩萨利济众生的法界资源、法界正能量便不能被激活,而处于闲置休眠的状态。若论资源的浪费,再也没有比这更严重的浪费了。一念发心,一切法界济度众生的资源能量立即被激活,展开全体大用;若论资源的利用效率,再也没有比这更高的了。一念发心不发心,差别如此之大,我们又如何能不发心呢!
不要说:“我发不发心只是我个人的事,并不欠人家的。”如果没有得到弥陀救度的法益,也就罢了。得了弥陀救度的法益却不发心,即是欠了弥陀的,欠了一切众生的。虽然弥陀永远不会向我们催还,我们却要自觉并聆听众生的哀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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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愿称名 凡夫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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