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两条时间线,一个在过去,一个在当下。然后过去的时间慢慢到了现在,融合成一条河。
过去,几个在哈佛的年轻人,路克和女友埃尔斯佩思,安东尼和女友比莉。路克和安东尼是好兄弟,可是他对比莉一见钟情。因为比莉违反了宵禁,和安东尼一起面临着被开除的危险。同一天,珍珠港事件爆发,路克为了保护比莉,退学参了军。
而在现在,路克早上在公共卫生间醒来,发现自己失忆了。他通过自己所知的专业知识,找出自己的身份。他知道自己是科学家为陆军弹道导弹机构工作,这时候苏联已经发射了自己的火箭,而美国正要发射第一枚火箭。而安东尼是CIA,他指控路克是间谍,把美国火箭的图纸出卖给苏联人,为此几乎是在追杀他。而别人,比莉和老友都相信他,他自己也绝对信任自己的道德。于是一边逃命一边查找真相。这中间,路克慢慢知道更多的事,他爱比莉却娶了埃尔斯佩思。他知道自己不爱埃尔斯佩思,而她也骗了他。他看到他们的家,体面却感受不到幸福。看到医生给埃尔斯佩思的诊断书,消瘦,失眠有抑郁症。
我最感动的是路克可以以一个外人的角度来重新认识自己,反思自己的错。有时候愤怒会让人看不见别人的伤心,只顾自己,而因此错失了彼此。他和比莉的爱,曾经以为已经过去了。现在两人却发现,他们从来没有停止过相爱。
而到了结局,看到安东尼和埃尔斯佩思,也觉得很震撼。为了信仰付出了最大的牺牲,包括自己的生命。
后记里,路克在电视上看到阿姆斯特朗踏上月球的一刻,一滴泪珠从路克脸上划过。比莉抓起他的手紧紧握住。
是个很精彩的故事,但是也仅此而已。我确实很迷恋肯·福莱特,因为他很帅,世纪三部曲太好看,然而我想我暂时不会再去读他的书了。
书摘:
1.就在他匆匆赶路之际,一片晶莹的雪花从天而降,路克放慢了脚步,想起自己并没有需要匆忙的理由,所以走得快还是慢都无所谓了。
2.他从一个狂野的世界中醒来,这个世界里的任何事情都可能是真的。
3.他看着她。她很美,可他不爱她。他不知道自己过去是否爱她,但他确定现在不爱。
4.他不太谈论自己的父母,但路克可以生动地想象出安东尼那粗暴的父亲和长期为此受苦的母亲。
5.就在与她视线交会的一刹那,他退缩了,她意识到自己的怒火已经是无法掩饰的了。但是她不在乎,她凝视着路克,看了很长时间,然后,她抬起手来,扇了他一巴掌,非常用力。
6.路克突然感到一阵没有缘由的悲痛,他失去了关于父亲的记忆,而且再也见不到他了。这简直无法忍受。
7.现在我知道世界上没有什么白马王子,只有一群缺点或多或少的男人罢了。有时候他们穿着闪亮的盔甲,但仔细观察,你会发现上面总有锈斑。
8.路克突然意识到自己喜欢住在书多得从架子上堆到地上,狗在走廊里横着睡觉,钢琴上有咖啡杯的印子的房子里。
9.他是慢慢地迷失了道路,就像离家在外寻找父母的孩童那样的吗?抑或是在某个明显的转折点,做出了错误的决定,选择了错误的岔路?
谢谢你来看我,我们一起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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