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做仲裁的财产保全,我觉得比立案还要困难,每个法院的操作不一样。自己以为很是庆幸,终于有老师说可以立案了,可法官却没有跟我讲先立案,等他们查到案子涉及的金额再通知我们要不要交钱,我都还没有遇到这样的操作。中午刘法官打电话给我说可以不用急着交保全费的时候,当事人在我旁边,要不然我真的想骂回去了,为什么当初不告诉我,可以先立案等查询到财产可以保全了我们再保全。
其实也是因为我们没有提前了解,我们应该提前跑一趟法院,问清楚了,可否立案,需不需要开保单,如果一切都好了,我们再回来弄材料,如果不可以,我们就不用跑,不用浪费钱申请保单,还交保全费。甚至如果可以我在下面等着,把材料做好发给他们,让他们快递下来我就可以立案了!只可惜我都没有弄清楚地州上的操作,最关键的是当事人又不愿意花钱让我出差,如果肯花钱,我有了差旅费我就可以多跑跑。他们这种开车下来,真的不如我一个人来!
这些都是宝贵的经验教训!
明白了地州的案子为什么要多收律师费了。我这个案子看似标的额大我运气好,可是这个律师费受得不容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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