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作为近代兴起的词语,英译而来。
而粉丝现象,也逐渐养成了一种现象级社会热点。
小时候我们在课桌前和同班的同学讨论着偶像剧里喜欢哪个哪个演员,崇拜谁谁谁明星,买了哪个明星的海报贴纸,贴在课桌上墙上床头边,大概就叫做追星了。
这种名人崇拜的模式即使经历时代发展,新老交替几十年,在班级的同学换了一届又一届,不同的面孔围绕着路线各异的明星,谈资却是依然历久弥新,似是永不衰败的青春。
当时的我们都渴望着,通过认同和欣赏某个公众人物,可以在某个群体中找到容纳自己的归属感和共鸣。
在英文中有一个词解释这种现象:
——para-social relationship.
中文翻译:
——准社会互动,大众传播的一种功能。
直白的讲,就是人们把电视、网络或者大众主流媒体中的人物或名人作为自己真实的交流对象,与其发生互动并建立某种关系。
说的通俗点,就是更接地气了。
离开家的温暖港湾,是我们作为孤立无援的个体进入这个社会的起点,在这个初出茅庐的成长之路上,我们需要暂时的依靠,不断在有共鸣的群体中刷新自己的存在感,然后慢慢长大。
于是,成为某个明星的粉丝就成了接近真正社会的最佳快捷途径。
但你要注意到,它是准社会互动,是准社会关系。就像准新娘准新郎,准妈妈准爸爸,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关系,它与真实尚有距离,与现实亦有区别。
当然,在程度适当、情绪可控的情况下,通过这种行为获得依赖和归属感似乎并没有太大问题。
不过,有时我们中的有些人,分不清真实与盗梦空间,太投入太忘我,把这种一厢情愿的客观存在当做是实际交往中的双方感知。
比如,喜欢某个明星,为了应援他买了超出自己收入水平的物件作为礼物送到他所属的经纪公司。
又比如,为了和自己喜欢的明星距离更近,不惜搬到他所在住址的楼上楼下,甚至每天在他家门口蹲点,每天晚上敲他的门,最后导致屋主不堪其扰不得不报警。去了警局还认为自己没有错,并放出豪言自己还会再去蹲点的。
再比如,某个明星高调宣布:“大家好,这是我的女朋友@谁谁谁。”接着就出现一波粉丝群,去他宣布的女友微博下谩骂、毒舌。或者招呼有相同想法的粉丝结党成派,说出“你若娶关,我便取关”的口号集体脱粉。更有甚者,不惜自残,并公开晒出自己割手腕的照片诉诸网络。
这种追星产生的粉丝现象,这种强烈的情绪体现,已经上升为一种病态症状。他们对喜爱明星的痴迷程度已经完全不受控制,只剩下顽强的控制欲和占有欲,认为这个明星是仅仅属于自己的灵魂伴侣。
这样的人,或多或少,精神健康水平不得不令人担忧。
或许,你真该去医院看看。
写在后面的话:
有一所学校是这样的,带手机到学校的学生,统统没收手机,并在大家目睹之下集体毁损手机。家长知道后似乎也赞成这种做法,觉得是为了学生好。认为带着手机上学,也就是干那点儿破事儿。
但其实,治标不治本。
还有哗众取宠的嫌疑。
最后只能再说一次我都听烂了、但即便听烂了依然有人傻傻犯二的话——理智追星。
——请你明白:即使有一天,你追逐的明星,你的偶像,成为世界顶端的人物,在各个领域风生水起,卓尔不群。——而他是他,你是你,你依然无名,他的光芒并不会照耀到你,不会让你变得稍微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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