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这个社会声色犬马,诱惑横飞,有大把的娱乐项目足以抓住人们不堪一击的注意力,读书这种既传统又费脑的娱乐活动似乎变成了一种小众爱好。
虽然读书又费脑又费劲,但和如今盛行的刷短视频、玩电子游戏相比却更能让人有可能获得知识和见解,所以不免会让读书人多少沾染上了一些优越感。
严格来说单纯的看书只能算是一种输入行为,不幸的是单纯输入行为是不能产生收益效果的。大多数人其实会衡量:反正都没有收益,那还不如干一些轻松愉快的事,这样比较划算。
当你干了一件又苦又累又得不到回报的事,就很有可能被人耻笑,读书就是一种可能被嘲笑的事。
一边是自身的优越感在作怪,一边是被现实的无情嘲笑,也难怪大家一提到有关书籍没落的话题时多多少少都有点伤春悲秋,觉得人心不古。
然而读书并不是一项高贵的活动,它只是一个爱好而已,只不过它所附带的学习功能相对来说比较强大,是一种性价比比较高的爱好。
但如今是个信息爆炸的社会,人们能通过各种渠道汲取到知识,而书本只不过是通往罗马的一条道路而已。
所以请以平常心来看待读书,它真的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又小众的爱好而已。
读书的人多少都有点纸质书崇拜,觉得看纸质书才是真正的看书,我也不例外。
看纸质书的时候,你能用手去触摸一张张略显粗糙的纸张,能够用手指划过一个个铅印的文字,你能感受到文字的脉动,书本的芬香,一切都是那么真实。
而用手机等电子产品来看书就完全没有这种感觉,一句话形容就是没得灵魂。
所以很多人宁愿大掏腰包,占用大量的私人空间也要买纸质书回来屯,就为了那点看书时的仪式感。
其实买纸质书回来看无可厚非,毕竟不那么伤眼。而且为了爱好花点钱也没什么可说的,但如果把书单纯的当做一个装饰品放回家屯着,其实是书本的一种悲哀。
书存在就是为了被读,它是为了让知识和思想在大脑之间流动才存在的,书本本身只是一个载体而已,就像以前的龟甲和竹简。
书本真正重要的是内容,是纸张承载的精神,一本书只有当被人阅读的时候,它的价值才能被体现出来。
读书是一种娱乐活动,能放松我们的心情,愉悦我们的思想,充沛我们的知识,让我们从疲惫的身体和紧绷的大脑里暂时抽离出来,成为为我们思想遮风避雨的避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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