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家庭幸福观

家庭幸福观

作者: 热爱可抵岁月漫长0521 | 来源:发表于2020-04-12 21:37 被阅读0次

    「幸福的家庭,都有一个共同点,家里没有控制欲很强的人。」

    分享一些观点。

    汪曾祺:

    我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充满人情味的家庭,首先必须做到没大没小。父母叫人敬畏,儿女笔管条直,最没有意思。

    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

    ——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

    李安:

    我觉得父母还有人际关系,能够彼此相爱就够了,不必要制造一个阶级的观念,一定要小的服从大的,每个人都是一个个体,你都要尊重他,他的性向,他的喜好,他的任何东西,你都要尊重,都要接受他,这是和平相处的一个基准。

    我觉得“孝顺”其实是一种过时 的观念,当然跟中国人讲,可能几百年还讲不过去。

    王朔:

    孩子给你带来多大的快乐,早就抵消了你喂她养她付出的那点奶钱。这快乐不是你能拿钱买的,没听说过获得快乐还让快乐源泉养的,这不是讹人么?

    她大可不必养我,我不好意思。

    丰子恺:

    给子女的要求是:

    1)父母供给子女,至大学毕业为止。放弃者作为受得论。大学毕业后,子女各自独立生活,并无供养父母之义务,父母亦更无供给子女之义务。

    2)大学毕业后倘能考取官费留学或近于官费之自费留学,父母仍供给其不足之费用,至返日为止。

    3)子女婚嫁,一切自主自理,父母无代谋之义务。

    4)子女独立之后,生活有余而供养父母,或父母生活有余而供给子女,皆属友谊性质,绝非义务。

    5) 子女独立之后,以与父母分居为原则。双方同意而同居者,皆属邻谊性质,绝非义务。

    6)父母双亡后,倘有遗产,除父母遗嘱指定者外,由子女平分受得。

    鲁迅:

    父母对于子女,应该健全的产生,尽力的教育,完全的解放。

    长者须是指导者、协商者,却不该是命令者。

    老舍:

    他们能粗识几个字,会点加减法,知道一点历史,便已够了。我愿自己的儿女能以血汗挣饭吃,一个诚实的车夫或工人一定强于一个贪官污吏。

    我有三个小孩,除非他们自己愿意,而且极肯努力,做文艺写家,我绝不鼓励他们,因为我看他们做木匠、瓦匠或做写家,是同样有意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别。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家庭幸福观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evkimh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