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讲一则故事好吗?
记得离开你的那天碰巧是我带着的社团第一次聚餐的那天,现在想起来我已经不知道我当时是以一种怎样的情绪和演技才能把那种悲伤隐匿在大家推杯换盏的欢愉中。大家都说,七哥是一个绝对的性情中人才能把大家聚会时的喜悦真真切切地写在酒里。更可怕的是深夜,只有在万籁俱寂的时刻我才能在回忆里听到心跳到心碎的声音,紧绷着的心弦,好不容易平静的泪腺可能在听到一句脑海里的晚安后破碎决堤。
你还记得我的前女友吗,哦,是前前女友。
她发现了我的网名由以前的两个字换成了只剩下了代表我自己一个人的”7“字,她发现了我接下来发的每一个动态不再@那个她熟悉而又陌生的账号,她甚至发现了我藏匿在音乐播放器中我自己分享的歌曲动态的评论里的悲伤句子。
到那天我才明白,真正的关心哪怕异地只要不失联也能察觉到你过得不好的蛛丝马迹。
于是我释怀了你的离去,原谅了我自己,我总觉得,“我喜欢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道德绑架,它让无数人觉得因为“我很喜欢你”所以你不能离我而去,但是我们都没有绑架对方遏制对方追求幸福的权利。
我只能说,愿你白发苍苍之时仍有人替我伴你前后听你哭笑成诗尽管你离开我已经多日。
后来,看见开心的图片句子想起的第一个人不再是你,遇到的伤心难过第一瞬间想起的是自己承担而不再是你,连去到你们学校应该乘坐的公交地铁也已经悉数忘记。
其实你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不舍,其实我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长情,直到孤单了旧的孤单习惯了新的习惯,才明白谁对谁其实也不是那么必须。都说时间是包治百病的良医,可堪治心病的还是只有我们自己。
所以。
余生半百,余路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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