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热爱文学的人都有一个出书梦。而只要不是名声大的作家,现在这个行情,出书基本上就是倒贴赔钱。
人家是掏钱出书,我则是出钱把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刚从学校毕业的时候,我看到杂志上有一个征文启事,我就把自己写的东西投过去,没几天就收到通知,说自己的那二三百文字会被编入一个书中。只是需要交版面费。我记得是交了119元。我的那篇文章收在一个文集里,好像还是中国青年出版社。因为是大赛嘛,他们给了我一个获奖证书。这119元应该是给我的11本书的价格。
留着做纪念一本书就够了,另外那10本书我还委托在县城的同学,让他的邻居一个小书贩代卖,到最后一本儿也没有卖出去。后来这个同学拿一本,那个朋友,借一本书就发散完了。那是我的文字,第一次变成铅字儿。
现在觉得十几本书还有证书才100多块钱。简直是良心价。可是放到20多年前。100多元就是我一个月工资的1/2。后来我对发表对出版,就没有那么大的热情了,发到网上谁喜欢看就看,不喜欢看拉倒。为什么一定要著之竹帛,才算流传后世呢?如果水平不够,自己出的书被人放到厕所里当手纸,那才叫贻笑大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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