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先生回到了自己的公寓,手里还捏着那份传单。公寓里窗明几净,看得出是个讲究的男人,当初他也只是一个随心所欲,不拘小节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个邋遢鬼。
当初自己出去跑业务,穿梭在各个城市,风吹雨打,日晒雨淋,也从未浇灭他的热情,他从来没有质疑过自己的选择。每次回到租住的房间,都是直接把自己扔上床,不一会儿就鼾声惊人。其他时间还勉强对付,一到夏天,厨房的垃圾桶都发出阵阵恶臭也是常有的事,甚至有两次蛆虫已经益出了垃圾桶,在厨房肆意生长。
他没有心思理会这些细枝末节,他只时刻牢记自己选择销售岗位的初衷,他记得,他要出人头地,他要改变上天给他安排的命运,他要靠自己逆天改命。
黄小姐每个月会从隔壁市过去两次,每次都要给他把房间收拾得一尘不染,衣服会亲手搓洗干净。每次见面,黄小姐都要絮絮叨叨叮嘱许多事,闫先生每次耐心听着,然后依旧我行我素。
如今想来,当时,是辜负了那份真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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