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非常重要的中国哲学研究者说过,“中华价值观呈现责任先于自由、义务先于权利、群体高于个人、和谐高于冲突的特色”。这话遭到不少批评。
一种批评比较学究气,认为责任、自由、义务、权利等几乎全是西方概念,中国古代的思想世界里根本没这些东西。这话有一定道理,能够提醒我们注意用现代概念(往往是源于西方话语体系)来简单“翻译”中国思想的粗暴性。
不过这种批评经常夸大自己的杀伤力,走向一种简单粗暴的相对主义。中国传统思想不能完美无缺地用现代概念来转述,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无法转述。这只是一个程度问题。“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在讲君臣父子之间彼此相待之道,把它转述为一系列权利义务规定也不离谱,甚至颇有启发。
我觉得“责任先于自由、义务先于权利、群体高于个人、和谐高于冲突”这套说法在事实层面还是挺靠谱的,也就是说,中国传统社会确实宣扬这套东西。
那么这套观念是否值得继承呢?
第一个问题是,权利、义务(责任和自由也类似)是对等的,你的义务就是他人的权利,反之亦然。由此可得,权利和义务数量上应该是相等的,你在这边尽义务、尽责任,必然有人得到了相应的好处。
一个社会,如果宣扬义务先于权利,大家都去尽义务了,会出现何种局面呢?
一种理想状况似乎是,大家彼此谦让,争相自己吃亏,让别人多占便宜。这个状况并非完全没有可能,所谓君子之交就是如此。最常见的情况是,几个朋友经常一起吃饭,每次每个人都抢着买单。最后往往是,在长期的交往中,大家得到的好处和背负的负担是比较平等的,大家都不计较,但谁都没吃亏。
问题是,如果遇到小人呢?“人至贱则无敌”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在一个彼此要脸、彼此谦让的社会中,有一个人打算不要脸就要实实在在的好处了,于是他就不会吃亏了,别人让,他就心安理得拿。
所以这套交往方式只能“礼不下‘小人’”,面对小人会失灵,会让老实人吃亏。
比小人更难办的是,有可能最后的结果是,这个社会绝大部分人都只有义务和责任,没有权利和自由。也就是说,这套话语最后变成了愚民话语,一茬一茬收割老百姓的血汗,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
“群体高于个人”这个是老话题了,千头万绪,不提也罢。
“和谐高于冲突”的问题是,很容易变成和稀泥,不顾公平正义(追求公平正义难免引起冲突),就想着息事宁人,结果还是老实人吃亏,会哭会闹的刁民大占便宜。
总之,这套价值观本身挺高尚,但在实际运作中很容易让老实人吃亏。
转自公号“学术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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