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述
每个整数可以唯一分解成素数的乘积,因数的排列顺序不同不视为新的因数分解,且允许因数组合中一个素数出现多次。
证明
算数基本定理可以分解为两个断言:
- 整数可以以某种方式分解为素数的乘积。
- 这种因数分解是唯一的。
如果是素数,那么这两个断言显然成立。
如果不是素数,那么分别证明两个断言。
断言1
时,是素数,显然断言正确1。时,,也正确。现在假设对于直到的每个整数都有断言1成立,也就是每个整数都可以分解成素数的乘积。对整数,如果是素数,那么断言正确,如果是合数,设,显然,也就是都可以分解为素数的乘积,那么也可以分解为素数的乘积。由归纳法,断言1得证。
断言2
将分解为两种形式的素数乘积,即:
要证明断言2,就要证明这两种形式中的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也要成立。
首先,由素数的整除性质,必然整除中的至少一个。由于的排列顺序无关紧要,所以将能被整除的那个设为。都是素数且,只能。利用这个条件消去等式两边的得到:
重复上面的逻辑,再次消去,此时得到:
再消去,得到:
上式表示都等于1,也就是都不是素数,这与假设矛盾,因此必有。使用去消去,得到,也有相同的结论。
回顾上述过程,发现,即的两种因数分解的长度必然相等,又有,因此两种形式的因数分解等价。断言2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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