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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花店”静态之王奖金制度涉嫌传销

“花园花店”静态之王奖金制度涉嫌传销

作者: fb453dafc6d6 | 来源:发表于2018-11-20 21:35 被阅读1次

    近日,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平台接到消费者举报一家名为“花园花店”的企业通过拉人头发展全国店长代理,并通过发放原始股吸引加盟冲业绩。

    随后记者通过邀请码加入花园花店的群,一名自称花园花店的店长告诉记者,只要消费1000元,挑选等价产品一套,就可以成为平台有效会员。

    该店长还告诉记者:“花园花店欢迎全国市场领导人实地考察对接。德国上市公司托底,董事长亲自操作,启动公司第二板块上市,只为拉动数据推动我订花平台上市,打造一批千万富翁!模式非常给力!”

    随后该店长给记者发送了三张政府领导考察并在德国上市的图片。

    除了在德国上市之外,该店长还告诉记者:“2019年第三季度前,春舞枝集团打造子公司“我订花”,香港主板上市!‘我订花’目前在全国2800多个省市县,有3万多个门店,全国订花,2-3小时送到。而推出花园花店项目,是因为公司需要大数据,需要粉丝,需要更强大的资金流水充实财务报表。所以运用“互联网+新零售+分享经济+社区推广”的方式,需要众多粉丝们助推一把,公司不用这套模式一样可以顺利上市,但用了模式绝对会让市值突破更高!”

    那么究竟是什么模式能让公司在香港上市呢?该店长便给记者发了一套完整的“发财”制度。

    花园花店模式分配如下:

    一、静态之王

    1、消费1000元,挑选等价产品一套,成为平台有效会员;

    2、投资2单2000元,每天收益15花券,每月收益450花券,一年收益5400花券,年化率270%;

    3、投资11单11000元,每天收益150花券,每月收益4500花券,一年收益54000花券,年化率490%;

    4、投资51单51000元,每天收益750花券,每月收益22500花券,一年收益270000花券,年化率529%;

    5、投资101单101000元,每天收益1500花券,每月收益45000花券,一年收益540000花券,年化率534%。

    二、推荐奖励直推1单 15花券(每天拿)间推1单 2花券(每天拿)

    三、业绩奖励(级差奖,一次性拿取)店长(直推30单团队100单):新进一单奖励70花券明星店长:(直推30单,团队500单):新进一单奖励120花券明星店长平级奖:10花券/单创始股东:(直推30单,团队2000单)加权分红公司每天新增业绩的2%。

    四、招商奖励一代:15花蜜/天二代:2花蜜/天直接推荐1名会员,每天15花蜜,1个月收入450花蜜直接推荐2名会员,每天30花蜜,1个月收入900花蜜直接推荐10名会员,每天150花蜜,1个月收入4500花蜜直接推荐100名会员,每天1500花蜜,1个月收入45000花蜜第二代每天2花蜜,推荐的直推会员伞每增加1单自己每天多拿2花蜜。

    五、收益获得:回购:60%为花蜜,30%为花股,10%为花粉,交易花蜜扣除5%手续费,系统后台,实时回收。

    1花蜜=1元(交易变现)

    1花股=1元(团队对充报单)

    1花粉=1元(商城购物)

    最后该店长告诉记者:“该模式是一个和消费者,受益者,伟大结合的颠覆模式,花园花店,即将启动,最讨好最敬畏的消费者企业,才是最终可以获得消费者眼球的企业,一起把握这稍纵即逝的百万商机。”

    随后,记者拿着该制度询问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根据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据了解,“花园花店”是由春舞枝花卉有限公司(简称:春舞枝公司)推出的项目。记者通过天眼查发现,春舞枝公司自身风险29条,周边风险6条,预警提醒48条。

    除了诱人的发财制度,公司还免费赠送原始股,为了让记者相信,

    该店长还提供了一段“董事长分享的语音”,记者在这段只有8分多钟的语音中听到该公司董事长表示:“我会招募66个股东,不用花钱,只要做出业绩,我会给这66个人5个亿市值的股份;我们想把事业做的更大,除了这66个人,接下来还有拿1—2个亿再招166个股东,我们再做下一个股市的时候,每个人给我招募50万元,200多号人就有一个多亿,我们做什么都行……”

    而据媒体报道,在中国花卉行业内,无论花卉种植规模,还是网络送花业绩等各个方面,“春舞枝”都并非名列前茅,但它为何可以成功上市?又为何选择在德国上市?其上市后的融资规模怎样,可以为股东带来多大效益?中国优秀花卉企业应如何面对融资机遇?

    而面对质疑,春舞枝公司董事长如是回答:“花卉企业规模小,一定要走整合之路,你家收入3000万,他家收入3000万,另一家收入4000万,整合一起就过亿。”

    据了解,境外发行股数只占“春舞枝”总股数的千分之六左右,公司在上市之前还曾面向国内财务投资人发行了数亿元人民币的原始股,这些投资人就包括部分花店业者。江浙地区某花店业投资人告诉记者,她曾通过花费5万元人民币买春舞枝网店的方式,换取了1万元原始股值,另外还有花店通过购买春舞枝鲜花卡的方式换取原始股。“春舞枝”承诺将在两年内上市,实现他们的财富增长。但是现在这些股票何时通过何种方式交易,他们并未得到“春舞枝”方面的明确通知。

    对此,相关律师跟记者表示,“原始股骗局”层出不穷,甚至各种传销组织也假借原始股之名行骗,大多都故意混淆了“股权交易中心”与“股交所”“海外上市”,在我国,投资者只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这三个公开市场买卖股票,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除此之外的其他交易市场挂牌并不等同于上市,而这些挂牌企业抛售的所谓“原始股”,属于私下转让,也不受法律保护。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春舞枝公司客服电话咨询相关问题,对方表示会跟领导汇报,当记者再次拨打电话时,一直处于无人接听,而截止发稿时对方未给任何回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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