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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陷入情绪

不要陷入情绪

作者: 狙击手1993 | 来源:发表于2019-12-04 21:54 被阅读0次

      不被对方情绪左右,坚守自己的原则。

    不要陷入情绪

        周二和助手去中级法院开庭,约好开庭时间是10:30,我们9:50就到了法院。

          等待期间,对方当事人也到了,面对面无法回避。对方看见我们就直接走上来,一幅恶狠狠的样子,我于是把手机的录像打开。对方提出要求我们律师不能坚持原一审的意见,不要发表太多意见,高抬贵手,让他打赢这场官司。

            看到他的样子就让我生气,一下子就联想到了上次被对方当事人投诉的事情。这样的当事人自己无理取闹,打败了官司,不是骂法院枉法裁判,就是骂对方律师咄咄逼人,就是不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典型的受害者模式,他们认为自己的失败都是社会造成的,政府要负责任,一切都是别人的问题,把自己搞的苦的不行。最后打不赢官司,就不断上访,折腾人玩,浪费社会公共资源,最后把自己搞成了孤家寡人。

    不要陷入情绪

            我告诉他,有话去法庭开庭向法官陈述,我话刚说完,对方就暴跳如雷,对我们破口大骂。告诉我们不要光为政府卖命,他要赢不了官司拿不到钱就找律师的麻烦,然后就告诉我们帮他赢了官司,给我们分利益,一幅典型的流氓嘴脸。我内心又烦又气又觉的可笑,真不愿意搭理他,可又走不开。跟他解释,理解他的情绪,但是我们有我们的执业规定,我们要依据客观事实维护我们当事人权益,跟他说这些可不爱听了,继续对律师进行攻击。

        停、看、选择。

     

    不要陷入情绪

      这个时候,面对冲突,不因对方的情绪使自己失控。看看周围的环境,这是在法院,一但有肢体冲突,虽然有录像但仍然是会给自己造成麻烦,控制自己一方的情绪和语气很重要,不能去激怒对方。这个时候,最重要的是选择冷静,以平和的态度目视对方,同时保持手机的录像平稳,有效记录与对方这段冲突的过程。

            我们开庭前的冲突,随着法官助理通知开庭而结束,但在法庭审理结束后的签字阶段,对方又开始对我们发表的辩论意见展开语言攻击。不理他,整理我们的出庭材料,这个时候法官让对方先离开,我们随后离开法庭。

    不要陷入情绪

          回来的路上,一边开车一边和助手交流,说到庭前的冲突,表扬了她的镇定。她跟我说,您不一直说不要陷入对方的情绪里吗,我理解他的情绪,但真的更理解“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了。我说她今天的表现很好,今后要学会保护自己,除了控制情绪,还要尽量保留证据。我告诉她,我已经把冲突过程都录像了,防止对方疯狗乱咬人,这个录像可以证明对方有多么恶劣。

          现在发生了很多伤害律师的情况,但就有关因纠纷产生的诉讼而言,每个人都可能会发泄情绪,但我们在坚持职业操守的同时,一是不能陷入对方的情绪中去,二是要尽量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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