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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时代之一 少女怀春

初中时代之一 少女怀春

作者: 彼岸晓吾_5c83 | 来源:发表于2023-03-07 03:47 被阅读0次

    我在上五年级时迷上了篮球。事实上,我不知道是迷上了篮球,还是迷上了军区篮球队的那些帅哥,他们像窜天杨那么挺拔,特别是篮球队队长,他有个出众的下巴,下巴中间还有一道很深的凹陷,就像《瓦尔特保卫塞拉热窝》里边的瓦尔特。

    那个夏天,只要有篮球赛,我就去看,瓦尔特精巧机智的传球十分吸引我,然后我意识到,自己喜欢他了,这是一种绝望的喜欢,因为无法说出口,却又每时每刻在滋生,像荒原上的草,虽然弱小,却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

    因为对篮球的喜欢,我加入了班里的篮球队,开始参加年级比赛。起初,我表现得还算可以,因为大家都不怎样,但是这跟我心目中的帅哥比起来,差得太多了,那似乎是灵魂上的东西,模仿不来的。

    很快,我打篮球时跑出了芭蕾范儿,笑得同学们肚子疼,我们输掉了多数比赛。

    到了二中以后,我的视野扩大了,知道了呼市有新城和旧城之分,新城就是以前的绥远城。军区大院和新城相比是两个天地,而新城跟旧城之间,更是完全不一样的风貌,旧城人说话带着典型的山西口音,新城人说话,有点普通话的味道了。

    七十年代,生活在压抑和平庸中一成不变地继续着。上自习课时,我会去宣传队练习合奏﹐上化学时,我在操场上游荡,无拘无束。

    一天,我妈说,“咱俩要去包头了,一家人不能分开。” 当时,我爸和家里其他人已经去了包头,但我不想转学,我喜欢上一个男生,我喜欢他什么自己也不知道,我告诉母亲,“这里有宣传队,我不想离开。” 我妈说:“那里也有宣传队,妈妈已经给你联系好了。他们欢迎你去呢。”

    我一听没办法了,只好就范。就这样,我和母亲到了包头。

    到包头以后,我和我姐时常因为练琴而打架,经常在我练琴的时候,她拿着一瓢凉水,追着我满屋子跑,”你拉得太难听了,到外面儿去锯木头,你快把我弄疯了。”随着我的身高逐渐开始占上风,我可以轻易地把她推倒在床上,把她按在底下,打那以后她再也不敢欺负我了。

    夏天的钢铁大街热浪滚滚,高层建筑安安静静,投下巨大阴影。令我惊讶的是钢铁大街的宽阔和气派。一点不输给北京的长安街。钢铁大街是当年中苏友好时,苏联专家帮着设计的,从建成的那一刻起,因为其恢弘的规划和辽阔平坦,被誉为“中国西部第一大街”。

    包头规划得很美,高端大气上档次,所有的道路都考虑到了升级,都考虑到了未来几十年,都考虑到了从飞机上鸟瞰应该是怎样的方方正正,劳动宾馆,市委大楼、军分区、东方红俱乐部等建筑依次站立在钢铁大街上。

    我家的房子也比原来的宽敞多了,还有了一个很大的院子,院墙是一排松树。

    我立刻喜欢上了包头。到了新学校没几天,我就把喜欢的男生忘得一干二净了,很快喜欢上了我们的英语老师,英语老师很精神,眼睛很亮,留着一个板寸,充满朝气。

    在我眼里,英语老师跟其老师不一样,无论是从气质上,还是举止上,他们的视野很宽,为我打开了一扇新鲜的窗口。

    但十四岁的我相当善变,很快又喜欢上了语文老师。语文老师是个小白脸,比我们大五六岁,但他骄傲得像一只公鸡。

    他很聪明,不仅记忆过人,学富五车,而且把乏味的课文讲成了生动的故事,闰土和祥林嫂直接从纸上站了起来,晃得我睁不开眼睛。因为喜欢,便爱屋及乌,连他的青春痘也让我顶礼膜拜了好一阵子。在那位老师的影响下,我对文学的热爱又上了一个台阶,多了一份憧憬。

    一天,他在课堂上说,知道全中国哪里的人谁最聪明吗?我们江浙人最聪明。我当时就想,江浙人是很聪明,但背着箱子修鞋的也是江浙来的,你怎么那么肯定江浙人最聪明?

    那以后我就不喜欢他了。

    一个怀春少女,像小猫钓鱼,花蝴蝶来了,去追一下,蜻蜓来了,再追一下,从来不专心钓鱼,也不希望钓上鱼来,喜欢谁,根本不想让那个人知道,因为自己心里很清楚,马上就会喜新厌旧了。

    冬天,放学回到家里时天已经暗下来了,我躺在床上看一本翻得很破的《青春之歌》。这本书在当时被私下认为适合年轻人阅读,类似的书还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和《牛虻》。

    我专门找林道静和卢嘉川谈恋爱的地方看,我看得脸红心跳,那几页都被我翻烂了,有一种很神秘的东西在远处向我朦胧招手。

    窗户在我背后,冬天的寒风试图通过缝隙钻进来,但我的心已经无从感受它的存在,我的心被林道静和卢嘉川塞满了。

    过了一段时间,手抄本的《第二次握手》开始广为流行,哎呀,把我感动坏了,那一段著名的开头让我激动不已,泪眼朦胧。

    夜深了,天凉了,院内的窗户都熄了灯,我仍沉浸在小说中久久不能入睡。我决定把它抄下来。

    很快,欧美文学也进入了我家。

    上中学后,母亲时常往家带名著,都是些破烂不堪,没头没尾的长篇小说。

    我妈特别喜欢欧美文学,但她记不住书里的人名,《大卫科波菲尔》,她说成大卫波克菲尔。《静静的顿河》作者肖洛霍夫,我妈叫人家“小的伙夫”,陀思妥耶夫斯基,我妈叫他“短的洛夫司机“,后来我们干脆把矮个子的男生都叫做“短的洛夫司机“。

    我被母亲的幽默搞得一筹莫展。“这本儿书很好看啊,你先看,我一个月之内必须给人家还回去的。” 我一看那书根本就没有头儿,也没有尾。我心想,就中间儿那么一截子,用得着看一个月吗?

    今天,我在这里静静地回忆父亲和母亲时,不知他们俩个人哪个更幽默?亦或是他们的幽默各有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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