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作者:Beryl..(来自豆瓣)
来源:https://book.douban.com/review/8019792/
第十章. 大陆理性主义
【哲学很少以极其突然的方式改变自己的方向,但这就是17世纪大陆理性主义的情况。这一流派与中世纪经院哲学彻底划清了界限——出于对人类理性的乐观,大陆理性主义者认为只要遵循适当的方法,就可以发现宇宙的本质。】
10.1 笛卡尔(Descartes)
出于对确定性的追求,笛卡尔认为需要建立一个完全从他的理性能力中引申出来的真理体系。
一. 笛卡尔的方法
数学的例证:笛卡尔把数学看作清楚缜密的思维的最好例证。
直观和演绎:直观指的是基本的、单纯的、不可约化的真理(如一个球体只有一个面);演绎是从确定事实中做出的必然性推断。笛卡尔认为与三段论相比,他的演绎的核心在于,三段论的假设可能是不真实的,而演绎则必须建立于绝对真实的直观事实。
方法的诸规则:笛卡尔在《方法谈》中制定了四条准则。
- 决不把任何我还没有清楚地认识为真的东西当做真的而接受下来。
- 把所考察的每个难题分解成尽可能多的部分,直到可以必然地使这些难题得到适当的解决。
- 从最简单的对象开始,逐步上升到复杂的知识。
- 无论何时都要尽量列举出一切情况,确信无一遗漏。
二. 作为方法的怀疑
- 笛卡尔运用怀疑的方法来为建构我们的知识找到一个绝对可靠的出发点。
- 笛卡尔看来,有这样一个无法质疑的事实:我思,故我在。因为没有任何思维能够离开一个进行思维的东西而存在。
三. 上帝和外部事物的存在
- 一个命题中成为真的和可靠的需要什么?笛卡尔认为,可以把“凡是我十分清楚和分明地想到的东西全都是真的”设想为一条普遍的规则。“清楚”意味着“它出现了,并且对于关注的心灵是显而易见的。”;“分明”是指“那种如此精确且如此区别于一切其他对象的东西,以至于它在自身中 只包含清楚的东西。”
- 笛卡尔认为:(1)观念具有其原因 (2)原因必须至少具有与结果一样多的实在性 (3)他是有限的和不完满的。由这三点他就得出结论说,他关于一个完满的和无限的存在者的观念来自他的外部,来自上帝。
- 笛卡尔的批评者伽桑第反对这种推理方式。他认为存在并不是完满性的一个必要属性。
-在笛卡尔看来,对自我的知识先于上帝的知识,而自我和上帝这两者又先于我们队外部世界的认识。
四. 心灵和身体
- 笛卡尔的二元论:存在着思维的东西和有广延、有维度的东西。既然我们清楚分明地知道两种完全不同的属性,则必然也有两种不同的实体,即精神和物质、心与身。
- 如果思维和广延是如此不同且互相分离,我们又如何能够解释有生命之物呢?笛卡尔认为动物的一切活动单凭机械论就可以解释,但人则有所不同。笛卡尔把身体的某些经验,即感官的全部范围,都包括进思维活动中了。他认为我们的身体可以由我们的心灵支配,而我们的身体又是由纯粹的机械力所推动的。
10.1 斯宾诺莎(Spinoza)
一. 斯宾诺莎的方法
斯宾诺莎受到笛卡尔理性主义的影响,但与笛卡尔从自我的概念出发构建哲学体系不同,斯宾诺莎认为事物的真实本性中上帝是先于其他任何事物的。
二. 上帝:属性和实体
- 通过斯宾诺莎的论证,存在一个具有无限属性的单一实体。
- “属性”是“被理智理解为构成实体的本质的东西。”如果上帝被定义为一个“由无限属性所构成的实体”,那么上帝的本质就会有无限多的方面了。然而,由于我们是从人类的有限视角来考察上帝的,所以我们只能理解上帝这一实体的两种属性,即思维和广延。
三. 世界作为上帝属性的样式
- 由于世界是由上帝属性的诸样式组成的,世界上的每件事物都是按照必然性活动的。
四. 知识、心灵和身体
- 通过将我们关于事物的知识加以提炼,我们可以从想象推进到推理,最后再推进到直观(完整地看待特殊事物)。
- 笛卡尔留下了一个如何解释心灵和身体相互作用的难题。这对斯宾诺莎来说,不是一个问题,因为他把心灵和肉体看作单一实体的两个属性。
五. 伦理学
- 斯宾诺 莎发展出了一种自然主义的伦理学,其中一切行为,不管是精神行为还是身体行为,都被说成是由在先的原因所决定了的。
- 所有人都具有保持他们自己的生存的动力,这种动力斯宾诺莎称之为自然倾向。当这种自然倾向涉及到心灵和身体时,它就叫做欲望,而当欲望被意识到时,就叫做愿望。我们的善恶观是与我们愿望的满足与否相关的。但是我们的愿望是被决定了的,所以我们的判断也是被决定了的。
- 斯宾诺莎认为,我们通过自己关于上帝的知识可以达到“最大的精神认同”,有这种知识能够引导我们达到幸福,因为只有通过知识我们才能够从我们的激情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斯宾诺莎说,精神上的不健康总是可以追溯到我们“对某些东西的过分爱好,这些东西受许多变化因素的影响“,而我们永远也不可能做它们的主人。】
10.3 莱布尼茨 (Leibniz)
一. 实体
- 针对笛卡尔对实体的二元论和斯宾诺莎的一元泛神论,莱布尼茨认为这种实体概念是不充分的,因为它抹杀了上帝、人和自然之间的差异,而莱布尼茨想让这三者彼此都保持分离。
- 单子:莱布尼茨拒绝了原始物质的概念,认为真正单纯的实体就是单子,而莱布尼茨把单子描述为非三维性的力或能。每个单子都和其他单子不同,而每个单子都具有自己的活动原则和自己的力。
- 前定和谐:每个单子有按照它自己被造的目的而行动。每个单子都是一个分离的世界,但是每个单子的所有这些活动却在与其他单子活动和和谐中发生。这种和谐必定是上帝活动的结果。
二. 上帝的存在
- 继承了前人的方法,莱布尼茨试图用充足理由律证明上帝的存在。
- 上帝创造了一切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世界。恶的来源不是上帝,而是因为事物的本性是有限的(无限的只有上帝)。
- 自由是无阻碍地成为我被注定要成为的东西的能力。自由与意志自愿是同一件事。
三. 知识与自然
- 莱布尼茨区分了推理的真理和事实的真理。对推理的真理的检验是矛盾律,对事实的真理的检验是充分理由律。
第十一章. 英国经验主义
【虽然经验主义学派是以不事张扬的方式出场的,但它还是注定要改变近代哲学的航向和关注点。经验主义者们向大陆理性主义者们提出了挑战,他们质疑人的心灵是否有能力使人发现宇宙的真实本性。】
11.1 洛克(Locke)
一. 洛克的知识理论
- 反天赋观念:知识是被限定在观念上的,而观念无一例外地都是通过某种经验而给予我们的。知识不是天赋于心灵中的。
- 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经验给我们提供了观念的两个来源:感觉和反省。简单观念构成了我们的知识由此形成的那些原材料的主要来源。另一方面,复杂观念不是被动地接受下来的, 毋宁说是被我们心灵作为简单观念的复合而集合到一起来的。它采取了三种形式:心灵联结观念,把观念放到一起但保持其分离状态,进行抽象。
- 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洛克说对象具有各种性质,并且他把性质定义为“(一个对象之中的)在我们心中产生任何观念的能力。”第一性的质是“真正存在于物体本身中的质”,第二性的质像颜色、声音等,不属于也不构成物体,而只是在我们中产生这些观念的能力。通过第一和第二性的区分,洛克试图在现象和实在之间作出划分。
- 实体:性质固存于某种实体中。而因为脱离了性质,所以洛克无法精确地描述实体。洛克认为感觉是由实体引起的。
- 知识的各种等级:有三种知觉,即直观的、推演的和感性的,而每一种都引导我们达到对实在的知识的不同等级。直观的知识给我们提供了我们存在的确定性,推演的知识表明了上帝的存在,而感性的知识使我们确信别的自我和事物的存在,但只是如同我们经验到它们所是的那样。
二. 洛克的道德和政治理论
- 伦理和法律
- 洛克认为道德能够具有像数学一样的精确性,是能够推演的。
- 洛克认为,道德上的善或恶只是我们的自愿的行为与某种法则的一致或不一致。他谈到了三种法则,即意见的法则,国民的法则和神的法则。意见的法则代表了一个社会对什么样的行动将导致幸福所作的判断。国民法则是由全体国民建立起来的,并且是由法庭强制施行的。神的法则是我们要么通过我们自己的理性,要么通过启示而可以得到的,它是人的行为的真实的法规。从长远看,意见的法则以及国民法则都应当成为与神的法相一致。
- 自然状态
洛克认为,人们相互按照理性来生活,在地上没有一个具有权威的共同主宰在他们之间进行裁判,这才是真正的自然状态。洛克说,“理性就是那样的原则,它教导一切唯愿听从理性的人:一切人都是平等和独立的,没有人有权损害另一个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 - 私有财产
私有财产权先于国民法则,因为它是基于自然的道德法则之中的。私人所有制的正当理由是劳动。 - 国民政府
人们之所以告别自然国家并素食自己服从政府的最大目的是保护他们的私有财产。
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人们生而具有的权利。
无论我们是否在某个时候订立了一种契约,这在洛克看来是无足轻重的。我们的行为表明我们已经表示了自己的同意,这就是洛克所谓的“默许”。 - 国家主权 人民自己的权力转移给了主权者就不可收回了。起义的权利被保留了。如果霍布斯把主权置于上帝的裁断之下,洛克则宣称“人民会作出裁断”。
11.2 贝克莱( Berkeley)
一. 存在的本质
- 存在就是被感知。因为我们找不到任何一个场合,在其中我们使用“存在”这个词而不同时设定有一个心灵在感知着某物。
二. 物质和实体
- 一切从性质中抽离出来的实体都是不可想象的。实体是无。
- 物质是一个无意义的术语,只有观念存在。
- 上帝及事物的存在:
事物有一个在我的心灵之外的存在,因为我通过经验发现它们是独立于我的心灵的。因为一切人类的心灵都会间歇性地离开事物,所以“就有一个无所不在的永恒的心灵,他知道和理解一切事物,并以这样一种方式,即按照他自己制定的这样一些规律把它们显示在我们的眼前,这些规律被我们称之为自然法则,也就是上帝。
11.3 休谟(Hume)
一. 休谟的知识理论
- 心灵的内容:心灵的内涵全部都可以归结为感官和经验所给予我们的材料,这些材料休谟称之为“知觉”。
心灵的知觉有两种形式,印象和观念。
思维的原始素材是印象,而观念只是印象的摹本。有一个观念,就必须有一个在先的印象。 - 观念的联想
只要观念中有确定的性质,这些观念就是互相被影响的。
这些性质分三类:相似、在时间和空间中的接近,以及原因和结果。 - 因果性
因果性观念是在我们经验到对象之间的一定的关系时我们心灵中产生出来的。我们没有对应因果性观念的必然性印象。所以,因果性并不是我们所观察到的对象中的性质,毋宁是一种由于A和B的随时重复而在心灵中产生的“联想的习惯”。休谟对因果律的攻击破坏了一切知识的合理性。
二. 什么存在于我们之外?
- 我们相信事物在我们之外存在,是我们的想象力在处理我们的印象的两种特殊性质时的产物。在印象中,我们的想象力意识到恒定性和一贯性。
- 休谟否定我们对“自我”有任何观念。
- 休谟否定任何形式的实体的存在。
- 由于否定了因果律,休谟对上帝的存在提出了怀疑论的质疑。
三. 伦理学
- 休谟认为,道德判断不仅仅是凭理性而形成的,而是要通过情感。
- 休谟认为,道德评价设计对我们在观察到某个人的行为的后果时所经验到的愉快和痛苦的同情感。
- 休谟认为道德感情在一切人心中都是可以发现的,不是来源于狭隘的自爱。
第十二章. 启蒙哲学
【欧洲在18实际经历了一场被称为“启蒙”的思想运动,这场运动认为人类在致力于各种活动,都应该以理性为指导。】
12.1 自然神论和无神论
一. 英国自然神论
- 大不列颠自然神论之父是切尔布利的爱德华·赫伯特。马修·廷德尔是他的追随者。
- 赫伯特阐明一个自然神论的哲学体系,它以这样一个理论为基础:我们的心灵包含本能的、普遍为真的“共同观念”。一共有五个这样的共同观念构成了宗教的基础:(1)有一个最高的神。(2)我们应当崇拜他。(3)敬神的最好形式是正当的道德行为。(4)我们应该为我们不道德的行为而忏悔。(5)来世我们将因此生的作为而受赏或受罚。
- 要是我们发现一种宗教的任何教义超出了这五条,就应当把其他教义视作教主们为谋取私利而编造出来的东西。进而言之,基督教作为一种宗教也没有什么天然的优越性。
- 宗教问题取决于理性而不是信仰。
二. 法国哲人派
- 法国哲人派编撰了《百科全书》,其主编是狄德罗和达朗贝尔。这本著作主要与迷信、不宽容和教条主义作斗争。
2.《百科全书》一位著名的撰稿人是伏尔泰。伏尔泰支持自然神学而否定无神论。他认为,导致无神论者否定信仰的,恰恰某些宗教信徒们荒诞不经的观点。
3.《百科全书》 另一位著名的撰稿人是霍尔巴赫。霍尔巴赫把法国怀疑论哲学推到了极致。他彻底否认上帝的存在,认为自然的真正体系是物质性的:是那些其确定的自然规律在支配者物质的运动和结构。霍尔巴赫认为,身体和精神都是物质的。一旦认识到我们完全是由物质材料所构成的,很快就能推出:我们的一切行动都是被决定的。我们每个动作都是产生于自然向它所统辖的万物颁布的不可更易的规律。
12.2 卢梭(Rousseau)
一. 学问的悖论
- 卢梭的著述生涯始于他的获奖论文“论艺术与科学”,文中他以强烈的情感力量指出,道德腐化是因为科学代替了宗教,因为艺术中的感官快乐,因为文学的秽淫放荡,因为牺牲了情感来鼓吹逻辑。
- 卢梭所非议的,与其说是哲学与科学自身,不如说是在人民中普及这些学科的企图,因为这种加以曲解的传播会导致怀疑主义的盛行。卢梭认为,普通人应该把幸福建立在朴素心灵中产生的美德上。
二. 社会契约
- 对卢梭来说,社会契约是活生生的事实,凡是有合法政府的地方就有社会契约。
- 有了社会契约,人们失去了“天然自由”和对一切事物的无限制权利;而他们之所得,则是“公民自由”和对他们所据有的东西的财产权。
- 法律归根到底是“公意”的产物,而“公意”是主权者的意志。“主权者”由全体公民组成。
- 卢梭区分了“公意”与“众意”,当众意是某个群体中选民的意志时,即使它可能是大多数,但仍有可能是与公共利益相反的特殊或私人的利益。
- 卢梭的著作抨击了启蒙运动,通过对情感的强调而触发了浪漫主义运动,并鼓舞了法国大革命。
12.3 锐德
- 对观念论的批判:观念论认为我们所感知的不是真实客体的本来面目,而只是得到了对那些客体的心灵影像。正是这个假设让我们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怀疑主义。
- 常识信念与直接实在论:哲学在锐德看来需要与紧紧扎根于我们思维过程中的常识原则相一致。我们直接感知到真实的客体而无须心灵影像作为中介者。锐德的知觉理论被称为“直接实在论”。
【我的总结】
第十、十一、十二章提出的大问题:
- 我们有可能单凭理性去认识世界吗?如何运用理性去认识这个世界?
- 实体的概念是什么?
- 自由的概念是什么?
- 我们能否直接感受到客体?
- 我们的知识是否仅仅依赖于我们的经验?
- 我们如何从自然状态走向社会契约?为什么我们应当遵守社会契约?
第四部分 近代晚期和19世纪哲学
第十三章. 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
13.2 康德问题的形成
- 星空与良知,自然与道德:
康德的一句名言提示出了他的问题:“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有加无已的景仰和敬畏:这就是我们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 星空提醒着我们一个处于运动中的物体组成的系统,而良知则是所有人都体会到的道德责任感。这暗示着人类不同于自然的其他要素,它在行动中拥有自由。因此,问题就在于如何调解对事情的两个似乎相互矛盾的解释——一个解释认为所有事件都是必然性的产物,另一个认为在人类行为的某些方面存在着自由。 - 科学的两个问题:
康德对于科学抱有极大的崇敬。科学给康德提出了两个主要的问题。第一,当科学方法被用于研究全体实在时,自由和上帝这些观念就有被纳入一个机械宇宙的观点。第二,如何说明科学知识的合理性。
3.科学与形而上学的方法:
康德认为,不论是科学还是形而上学,我们的心灵都从某种给定的事实出发,这种事实在我们的理性中产生了一个判断。因此,两者的方法从根本上来说是一样的。 - 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
康德认为,理性主义中观念的超经验性意味着它是独断的,而反之,极端经验主义则会导致怀疑论。 - 对理性的批判:
康德的主要著作《纯粹理性批判》这一书名暗示了,哲学现在的任务变成了对人类理性能力进行批判性评价。康德试图吸收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中有意义的东西,踏上了一条他称之为“批判哲学”的崭新道路。
13.3 康德的批判哲学和他的哥白尼革命
- 批判哲学的方法
- 康德的哲学包括对人类理性构成要素的分析。康德认为,形而上学家们在还没有确定我们是否单凭纯粹理性就能够把握没有在经验中给予我们的东西之前,就想建立起知识的体系,是非常愚蠢的。
- 批判哲学的方法就是追问这样一个问题:理性中有哪些部分是先于我们的经验而存在的?
- 因此,对康德而言,批判哲学并非是对形而上学的否定,而是对它的预备。
- 先天知识的本质
- 康德肯定我们拥有一种能够无须诉诸任何经验就可以获得知识的能力。虽然我们的一切知识都开始于经验,它却并不因此就来源于经验。
- 经验不能够给予我们关于必然性关联或命题之普遍性的知识。
- 先天综合判断
- 康德说,一个判断是我们借以将主词和谓词联结起来的思想活动,在这里,谓词以某种方式规定了主词。
康德区分了两种判断,分析的判断和综合的判断。 - 分析判断中,谓词已经被包含在主词的概念之中了。“所有的三角形都有三个角”就是一个分析判断。一个分析判断之所以是真的,仅仅是由于主词和谓词的逻辑关系。
- 综合判断中,谓词并没有被包含在主词之中,因此在一个综合判断中谓词对主词的概念增加了一些新的东西。比如说,“所有物体都是有重量的”。
- 根据做出判断是否凭借我们对特定情况的经验,判断又可以分先天判断和后天判断。所有分析判断都是先天的:它并不依赖于经验。另一方面,综合判断大多数都是后天的;就是说它们是在一个经验观察之后产生的。
- 然而,在先天分析判断和后天综合判断之外,还存在着一种先天综合判断——虽然主词和谓词之间有一个必然的、普遍的关联,但是谓词也没有包含在主词中。如“7+5=12”。
- 在数学、物理学以及形而上学中,先天综合判断都普遍存在着。康德相信,如果先天综合判断可以在数学和物理学中得到解释和论证,那么它们也会在形而上学中得到证明。
- 康德的哥白尼革命
- 休谟认为,心灵是被动的,仅仅从对象接受信息。但是休谟的经验论无法对先天综合判断的存在做出解释。而康德认为对象符合心灵的运作,解释了先天综合判断的问题。这就是康德的哥白尼革命(哥白尼认为观测者是围绕星体旋转的,而不是相反)。
- 康德认为,心灵是主动的,它将自己认知对象的方式加于它的对象之上。每一个有着思维机能的人,都不看避免地按照心灵的自然构造来思考。
13.4 理性思想的结构
- 思想范畴和直观形式
- 心灵独特的活动是综合并统一我们的经验。
- 心灵完成这个统一首先是给各种处于“感性杂多”中的经验加上特定的直观形式,即空间和时间。它们就像透镜,我们总是透过它们才看到经验对象的。
- 我们还通过如“量”、“质”、“关系”和“模态”这样的思想范畴来对各种各样的经验作出判断。
- 自我和经验的统一
- 我们经验的统一必定暗示了自我的统一,因为除非在心灵的诸活动之间存在着一个统一,否则不可能有经验知识。
- 完成经验统一活动的单一主体,康德称之为“统觉的先验统一”——我们称之为“自我”。
- 现象实在和本体实在
- 康德批判哲学的一个主要方面就在于他坚持认为人类知识永远被限制在它自己的范围内。这一限制主要有两种形式。首先,知识被限制于经验世界。其次,我们的知识被自己的知觉能力和组织经验原材料的思想方式所限制。
- 康德区分了现象实在(我们所经验到的世界)和本体实在(纯粹理智的,即非感性的实在)
- 物自体的概念:存在一个外在于我们并且不依赖于我们的实在,而我们只知道它向我们所呈现的,以及被我们整理之后的样子。一个物自体的概念并没有增加我们的知识,而只是提醒我们知识的界限。
- 作为调节性概念的纯粹理性的先验理念
- 自我、宇宙和上帝是三个作为调节性概念的纯粹理性的先验概念。它们不是由直观,而是由纯粹理性单独产生的,然而在如下的意义上它们也是被经验所激发的:我们在对我们的经验完成一个综合的尝试中思考到这些理念。
- 康德对这些调节性理念的运用就是他调和独断的理性主义和怀疑的经验主义的例子。
- 二律背反和理性的限度
【康德对理性主义的批评:“一个人希望通过单纯理念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就如同一个商人希望通过在自己的账本上添加一些零来增加自己的财富一样不可能。”】
- 因为调节性的理念没有指向任何我们能对之拥有知识的客观实在,所以我们必须将这些理念看作纯粹理性的产物。因而我们不能够将时间、空间或因果范畴这些先天形式运用于这些理念,因为它们只能被运用于感性经验的杂多。
- 我们不能拥有关于超验领域的知识。关于这一点,康德提出了四个“二律背反”:(1)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有限的,或者它是无限的。(2)每一个复合的实体都是由单纯的部分构造成的,或者在世界上没有什么复合的东西是由单纯的东西构成的;(3)除了根据自然律的因果性之外,还存在着另外一种因果性即自由,或者不存在自由,因为世界中每一个事物都只是根据自然规律而发生的;(4)存在着一个绝对必然的存在着,作为世界之部分或作为它的原因,或者一个绝对必然的存在者在任何地方都是不存在的。
- 康德的二律背反反映了由独断论的形而上学产生的不一致。但康德相信二律背反也有积极的价值:时空世界知识现象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自由是一个无矛盾的一贯的理念。
- 上帝存在的证明
- 康德拒斥对于上帝存在的传统证明,即本体论的、宇宙论的和目的论的证明。
- 本体论:既然我们拥有最完善的存在的观念,那么,如果否认这样一个存在者的存在就会导致矛盾。康德认为,这一推理的过程“源于判断而不是源于事物和他们的存在”。
- 宇宙论:我存在,因此一个绝对的必然存在者存在。根据康德的看法,这一论证的错误在于,虽然它是从经验开始的,但是很快它就超越了经验。因果性的原则除在可感世界中外,其应用都是没有意义,没有标准的。
- 目的论:在世界中我们到处都可以发现根据一个确定的目的而安排的迹象,所以有一个潜在的理性原则安排和设计。康德认为,我们不能用先验的原则去证明上帝的存在。
- 仅仅通过纯粹理性,我们既不能够证明上帝存在,同样也不能够证明上帝不存在。
13.5 实践理性
- 康德将科学限定于现象实在,从而证明了与本体世界相关联的实践理性的运用。
- 道德知识的基础
- 据康德说,道德哲学的任务是发现我们如何能够达到那些约束所有人的行为的原则。
- 在康德看来,使道德判断和科学判断相似的是,它们都来自于我们的理性,而不是我们的经验对象。正如我们的理论理性将因果范畴加于可观察的对象,并以此解释变化过程一样,实践理性将责任或“应该”的概念加于任何一种特定的道德情况。我们在科学中和道德哲学中都运用了一些概念,它们超出了我们在任何时候经验到的特殊事实。
- 康德不是在我们行动的后果中寻找“善”的性质,而是集中考察我们的行为的理性方面。
- 道德与理性
- 一个道德善行的主要检验方法之一就是看它的原则是否能够被应用于所有理性的存在者,是否能够一贯地被运用。道德哲学就是探究适用于所有理性的存在者并导致我们称之为善的行为的这些原则的。
-
被定义为善良意志的“善”
善的意志,而不是结果, 在道德具有支配地位。善良意志是出于责任意识而行动的意志;“出于责任的行动必定完全排除了爱好以及任何意志对象的影响,这样,能够决定意志的就只有客观的规律和对这一实践规律主观的纯粹尊重。” -
定言命令
- 不同于那些其本质仅仅是假言的技术性命令和审慎的命令,真正的道德命令是定言的。它直接要求某种行动,无须任何其他意图作为条件。它是定言的,因为它同时适用于所有理性的存在者,它是命令,因为它是我们应该依其行动的原则。
- 定言命令的基本表达式是“只按照你同时也希望它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行动。”康德以另外一种方式表述了责任命令,“这样行动,仿佛你的行动的准则要成为一条普遍的自然律一样。”
- 定言命令的第二个表达式:“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不论对我们的利用有时是多么的重要,我们都把自己认作具有绝对固有价值的人。
- 定言命令的第三个表达式:我们应该“这样行动,意志可以将自身当做同时是在以它自己的准则制定着普遍的法律。”即,每个人通过他自己的意志制定着道德律。
-康德区分了自律和他律,他律是由其他人或其他事物而不是自己作出的规定,可能会被欲望或喜好所影响甚至决定。相反一个自律的意志是自由的、独立的,因此是“道德的最高原则”。 - 意志自律概念的核心是自由理念,它是至关紧要的调节性理念。康德说,“意志是有生命的东西的一种因果性,如果这些东西是有理性的,而自由则是这种因果性所固有的性质,它们的活动在外来原因影响下被规定一样。”定言命令所说的就是道德律的普遍性,它确认了每一个理性的人的最高价值,并赋予意志以自由或自主。
- 道德悬设
- 康德的第一个道德悬设是自由必须被假定。自由是由于我们对道德责任的经验而必须要假设的一个概念——就是说,“因为我必须,所以我能够。”
- 康德的第二个道德悬设是不朽。虽然的德性是可设想的最高的善,但只有当在德性和幸福之间存在着一个统一时,作为理性主义者的我们才会完全满意。我们的经验表明,德性与幸福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如果我们将人类经验限制于此世,那么要达到至善看起来就是不可能的了。这个无尽的过程只有在下面假设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即同一个理性存在着的存在和人格是无尽地持续的,这被称为灵魂不朽。
- 康德的第三个道德悬设是上帝的存在。我们从至善概念中得出结论说德性和幸福必须相伴随。所以我们必须悬设“整个自然的一个原因的存在,它不同于自然,并包含了这一关联的基础,即幸福遇到的完全和谐的基础。””道德律通向了宗教,也就是认识到所有的责任都是神圣的命令。它们不是约束或者说一个外在意志的任意命令……而是每一个自由意志自身的本质性规律。“
13.6 美学:美
- 美是不带任何利害而令人愉悦的东西
- 发现我们审美判断之本质的第一步是将之看作一个主观鉴赏的问题。
- 审美判断是静观的,我无须知道关于对象的任何东西,只要知道它的特性是如何影响我愉悦和不愉悦的感受的。
- 一个审美判断是纯粹的,它必须独立于任何特殊的利害。
- 鉴赏是通过不带任何利害的愉悦或不愉悦而对一个对象或一个表象方式作出评判的能力。
- 美是普遍愉悦的对象
- 美是那没有概念而普遍地令人愉悦的东西。
- 美的对象中的目的与合目的性
- 有两种美:自由的美和合仅仅是依存的美。自由美没有预设目的,而依存美预设了对象预设了一个目的的概念。
- 美是一个对象和目的的形式,如果这个形式是没有一个目的的表象而在对象身上被知觉到的话。
- 必然性、共同感和美
- 有一些关于美的东西导致它与愉悦方面的某种必然关系。
- 鉴赏判断依赖于我们存在着共同感这一预设。
- 美是没有概念而被认作 一个必然愉悦的对象的东西。
第十四章. 德国唯心主义
- 紧跟康德批判哲学之后的是19世纪德国唯心主义思潮。通常的唯心主义是指这样一个观点,宇宙仅仅是心灵的——或精神性的——东西构成的,在实在中不存在物质的东西。
- 费希特是最先认识到在康德的物自体理论中存在的明显矛盾的人。首先,根据康德的见解,物自体是某个东西存在而我们对之一无所知。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当我们说一个东西存在时,我们已经知道了关于它的某些事了。而且,康德为了解释我们的感性经验,断言了物自体的存在,实际上就是说,物自体是任何被给予的感觉的“原因”,而这就与心灵的诸范畴不能够用来得出关于本体世界的知识这一规则矛盾了。
- 费希特提出针锋相对的命题:任何东西都是可知的。每一个对象,从而整个宇宙都是心灵的一个产物。
14.2 黑格尔(Hegel)
一. 绝对精神
- 黑格尔认为,如果我们接受不可能有不可知的物自体这一结论,那么一个物体必定是由我们对之能够拥有的观念的总和构成的。范畴和普遍的东西有客观的状态,就是说它们独立于认知主体而有其存在。
- 知识的所有对象,事实上整个宇宙,都是一个绝对的主体、一个绝对精神的产物。
二. 实在的本质
- 黑格尔认为现象就是实在。
- 黑格尔将绝对描述为一个动态过程,描述为一个有着诸多部分但是被统一进一个复杂系统的有机体。因而绝对不是某种脱离了世界的实体,而就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观察到的世界。
- 黑格尔相信绝对的内在本质是人类理性可以达到的。事物之所以那样活动,是因为绝对在通过自然的结构表达它自身。这样,一个人就是在以绝对在自然中表现自身的方式思考自然。
- 逻辑与辩证过程
- 黑格尔非常强调逻辑。事实上,他将逻辑理解为与形而上学其实是同一个东西。因为思想必须遵从实在自身的内在逻辑,因此逻辑与逻辑关联必定在现实的东西之中,而不是在什么“空洞的推理”中发现的。
- 黑格尔的辩证法过程展示了一个三段式的运动,它通常被描述为从正题到反题最后到合题的运动过程。这一过程一直持续下去直到它终结于绝对理念。
- 黑格尔逻辑学的第一个基本的三段式是存在、无、变易。我们对事物能形成的最普遍的概念就是它们存在。于是,逻辑学(以及实在)就从无规定性开始,从“先于一切规定的原始的无规定性开始。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存在。”不同于亚里士多德,黑格尔相信一个普遍的概念,如存在,可以包含其他的概念。由于存在的概念完全没有被规定,它就演变成非存在概念。只要我们试图思考没有任何特殊性质的存在,心灵就存在过渡到非存在。当然这就意味着存在于非存在在某种意义上是一样的,存在包含了无。心灵从存在到无的运动产生了第三个范畴,即变易。变易是“存在与无的统一”,它是一个观念。当一个东西变易时,它就能既存在又不存在。
- 黑格尔所说的理念在他的逻辑学中是通过从存在中产生变易的同一种方法而推导出来的。主观性范畴是从如下事实推演出来的,一个人能够拥有一个事物的概念,作出关于它的判断,能够推出诸多逻辑关联。但是从主观性我们可以推演出它的对立面,即客观性。这就是说主观性的观念已经包含了客观性的观念。一个主题关于自然所指导的机械规律,客体在其行为中都表现了出来。主观的东西与客观的东西的合题是它们在理念中的统一。
- 黑格尔逻辑学的整个发展趋势就是从最初的存在概念不断运动最终直到理念概念。但是这个理念也必须被理解为处于一个动态的过程中,如此理念自身就处于一个朝向自我完善而不断自我发展的连续过程。
- 自然哲学
- 自然是理性理念(正题)的对立面(反题)。我们的思想辩证地从理性的东西(理念)运动到非理性的东西(自然)。自然的概念将我们的思想最终导向在新的"精神"概念中理念与自然的统一所体现的新的合题。
- 正如逻辑学始于最抽象的概念存在,自然哲学也始于最抽象的概念,黑格尔认为,这就是空间。空间是空的(正如存在是无规定的)。这样一来,在一段自然触及到了空无。在另一端,它深入到了精神。在空间与精神之间是具有多样性的特殊事物,这就是自然。
- 黑格尔说,自然是必然的王国而精神是自由的。
- 精神哲学
黑格尔体系的第三个部分就是精神或心灵哲学。其中正题是主观精神,反题是客观精神,合题是绝对精神。他极其详尽地把一个个三段式叠加起来,展示了绝对乃是精神,并且这个精神在个体心灵中,在家庭、市民社会、国家的社会制度中,最终在艺术、宗教和哲学中找到了它的表现。
三. 伦理与政治
- 法的概念
- 我们主要是在于物质事物的关系中表达自由的,我们占有它们、使用它们、交换它们。财产权的基础是个体在占有行动中的自由意志。一个契约是两个自由意志同意交换财产的产物。它也表明了义务的提出,契约的条款体现的就是义务。
- 我们的个体意志与普遍意志相和谐。“不法”在于对个体意志与普遍意志之间和谐的破坏。法和不法之间的这种张力或冲突产生了道德。
- 道德义务源于使个人意志与普遍意志相同一这一要求。理性原则要求我们必须以如下方式行使我们的意志:其他人的意志也自由地行动,也能达到他们自己的幸福和福利。
- 黑格尔将善描述为“自由和世界最终的绝对目的的现实化”。
- 国家
- 在个体与国家质检有两个辩证的阶段:家庭和社会。家庭是客观意志的第一阶段。同时就,家庭包含着它自己的反题,即那些终将长大,离开家庭的个体,他们进入与自己类似的诸多个体的一个更大的关联(它被称为市民社会)中。国家是家庭和市民社会的合题。
- 国家是绝对的理性,它代表了普遍的自我意识。个体只有作为国家的一个成员时,自身才有客观性、真正的个体性和伦理的生活。但是黑格尔坚持国家应保护个体的自由。
- 黑格尔不认为个别国家能被联合为一个国家共同体。因为“利益是支配国与国之间关系得到最高法律”。
- 世界历史
- 理性支配着世界,世界历史因而是个理性的过程。世界的历史就是民族国家的历史。每个民族精神都代表了世界精神发展中的一个环节,民族精神之间的相互影响体现了历史的辩证法。
- 历史的时间过程同时也是辩证的逻辑过程。当个体根据整个社会普遍的、理性的意志行动时,最高的自由就出现了。
四. 绝对精神
- 我们依次经过从艺术到宗教,最后到哲学这三个阶段,就达到了对绝对的意识。
- 哲学史就是绝对的自我意识在人的心灵中的发展。
14.3 叔本华(Schopenhauer)
- 充足理由律
-用最简单的形式表述,充足理由律就是,“没有什么东西是没有理由的”。
- 叔本华一共提出了充足理由律的四种基本形式,它们分别对应于四种不同的表象。这些思想涵盖了整个人类思想领域。(1)物理对象。它们在时空之中实存并发生因果关系。在这一属于现象的领域里,充足理由原则解释生成或变化。(2)抽象概念。这些对象具有我们从其他概念抽取出来的结论的形式。这是逻辑的领域,充足理由律在这里被运用于认知的方式。(3)数学的对象。在这一领域我们遇到了例如算数与几何学之类的科学,它们与空间和时间相关。时空各部分根据一个规律而互相规定,我称这个规律为存在的充足理由律。(4)自我。自我是意愿的主体,这个意愿主体是“认知主体的对象 “ 行动的充足理由律,更简洁地说,是动机的规律。
- 必然性或决定论无处不在。人们在生活中的行为受到必然性的支配。必然性的无处不在在叔本华心理引起了一种深刻的悲观主义感受,他关于人的生存的著作都充满着这种感觉。
- 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
- 世界:对于认识而言所存在的一切,因而整个世界,都只是与主体相关联的对象,是感知者的感知,一句话,都只是表象。
- 作为表象的世界:表象指任何一个被呈现于或被置于我们的意识或知性之前的东西。除了我们知觉到的东西,不存在其他什么客体。
- 除了知觉之外我们还能形成抽象概念。抽象概念的价值取决于它们是否建基于原始的知觉。
- 世界之所以是我的表象,是因为它是一种客观的或经验性的呈现,呈现给作为知性主体的我。
- 作为意志的世界
- 我们自己就是物自体。这个物自体就是意志。虽然我们永远在其他事物之外,我们自己却属于能被认知的内在本质。
- 所有事物的内在本性就是意志。而既然所有事物构成了世界,那么我们必须将世界作意志。
- 意志不仅仅属于有理性的人。在所有食物中——在动物中,甚至在无生命的事物中——都可以发现意志。在所有自然力中,积极地推动力就是意志。这样,整个自然界都存在这一种到处弥漫的力、能,或叔本华所谓的“一种盲目而持续的冲动”。此外,他还谈到意志时“无尽的努力”,这种冲动在整个自然中发生作用而“不自知”,而归根到底,它是“生存意志”。
- 悲观主义的基础
- 理智是意志的一种属性,它是第二性的。意志在所有自然物中的全能对人类来说有着悲观意味。
- 整个自然界中最基本的驱动力是生殖。
- 叔本华说,生命是一桩得不偿失的事情。没有什么真正的幸福,因为幸福只不过是人的痛苦的暂时间歇。痛苦又是由欲望和需求引起的,而大多数的欲望是永远也不可能得到满足的。归根结底,人的生命“是毫无目的的努力”。
- 有可能摆脱“意志”吗?
- 一个人如何摆脱那压倒一切的意志力量呢?至少有两条出路,一是通过伦理学,一是通过美学。从道德角度看,我们可以拒斥激情和欲望;从美学角度看,我们可以静观艺术的美。
- 认识普遍的人性,会使我们能够从对一个人的强烈欲望转向对全人类的同情。“我真正的内部存在在每个生物中和在我自己的意识中一样都是直接实存的。承认这一点就会产生同情,所有无私的德性都是建基于此的,它的时间表现是善行。对温和、爱、怜悯的呼唤都指向这一信念;因为这些让我们想起了使我们成为同类的那些东西。
- 叔本华并没有在人类中找到一种真正自由的个体意志,他对人类行为主体的最有一言是:“我们个体的行动……决不是自由的……所以每个个体……不多不少只能做出他在那个特定时刻做了的那些事情,决不可能做出别的事情。”
【我的总结】
第十三、十四章提出的大问题:
- 理性中有哪些部分是先于我们的经验而存在的?
- 心灵与其认识对象之间的关系?
- 道德观念是先验的吗?
- 美是什么?
- 事物的内在本质是精神还是意志?
- 人是自由的还是受到必然性支配?
第十五章. 功利主义和实证主义
【唯心主义者们认为心灵既是我们的感性经验的来源,也是这些经验的塑造者。然而,19世纪还有另外一种不取唯心主义路线的哲学思路。这些哲学家相信哲学的任务是要对经验主义的方法论进行提炼。】
15.1 边沁(Bentham)
- 功利原则
- 无论赞成或反对任何行为,所依据的都是那些行为所表现出来的可能增长或减少幸福的倾向。
- 快乐和痛苦得以产生的四个根源,就是我们行动的原因,称之为约束。它们是物理的、政治的、道德的和宗教的约束。
- 苦乐计算:边沁称快乐和痛苦的单位为份额,他建议我们在行动之前计算一下这些份额的值。
- 法律和惩罚
- 边沁认为政府再决定何种行为应被看作“违法行为”时只应运用功利原则。
- 一切惩罚本身都是危害,如果它的效果只是徒然给这个社会增加更多的痛苦单位或份额,它就不具有合法性。
- 边沁认为功利原则的应用明确要求摒弃君主制连同其一切必然的后果。
15.2 约翰·密尔(John Stuart Mill)
- 密尔的功利主义:
- 密尔更看重幸福的质而不是快乐的单纯的量,从而拒绝了边沁有关快乐和痛苦可以计算的核心假设。密尔认为,人们不是计算,而只是表示一种偏好,而除了这种偏好的态度,别无其他裁判。
- 我们应该遵循一般的道德规则来生活。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我们才需要求助于功利主义的指导原则。
- 密尔认为我们还应当帮助别人获得幸福,因为这样我们也会使自己的幸福得到保证。
- 密尔的自由原理:
唯有为了防止对别人的侵害,对文明社会的任何一个成员施加违背其意愿的强力,才是正当的。它自己的善,不论是物质上的还是道德上的,都不是一个充分的理由。……任何人仅仅在他的行动中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需要服从社会。在仅仅涉及他自己的那部分中,他的独立性按理来说是绝对的。个人对他自己,对他自己的身体和心灵拥有最高主权。
15.3 孔德(Comte)
- 实证主义包括积极的和消极的成分。在消极方面,它拒绝假定自然有什么终极目的,并且放弃任何揭示事物的本质的企图。在积极方面,它试图这样来研究事实,即观察事物之间的恒常联系,并把科学规律仅仅当作各种不同现象中的恒常联系的法则而确立起来。
- 任何不能被最后归结为对事实的简单阐明的命题,不论是特殊的还是一般的,都不可能具有任何实在的或可理解的意义。
第十六章 克尔恺廓尔、马克思与尼采
【在整个19世纪,唯心主义者的观点对各个学术领域都有强烈的影响。然而有三位哲学家对这一潮流完全持批判态度。他们都认为,只有与主流的文化立场根本决裂,才能达到对人类生存和社会的正确理解。】
16.1 克尔恺廓尔(Kierkeggard)
- 人的存在
- 克尔恺廓尔用存在这一术语专门指人类的个体存在。他说,存在,意味着某种个体,一个在进行奋斗、考虑不同可能性,做出选择,作出决定——最重要的是承担责任的个体。
- 克尔恺廓尔的一生都可以看作是在自觉地反抗抽象思想。
- 作为主观性的真理
- 克尔恺廓尔说,主观性是构成我们每个人的独一无二存在的东西。因此,客观性不能提供关于我们的个体自我的全部真理。
- 生命历程的三阶段
- 美学阶段:这一阶段,我的生活除了自己的趣味以外再不受其他原则限制。
- 伦理阶段:伦理的人接受理性所限制的行为准则。但我最终意识到,我实际上没有能力满足道德律的要求,甚至还故意违反道德律。于是,我意识到了我过和罪。
- 宗教阶段:我通过绝望和罪过,而被带入了生命中最关键的时刻,遭遇到信仰上的非此即彼的最后抉择。我体验到我的自我异化,从中领悟到上帝的存在。信仰是一个主观的问题和承担的结果,并且它总是需要进行某种冒险。
16.2 马克思(Karl Marx)
- 历史的诸阶段:马克思的辩证法
- 历史的五个时期:1. 原始公社阶段 2. 奴隶社会阶段 3. 封建社会阶段 4. 资本主义社会阶段 5. 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阶段。马克思把历史看作是由物质秩序中的冲突引起得运动,因此,历史学就是一种辩证唯物主义。
- 量变与质变:量变引起质变。这一概念在社会学中表现为历史阶段的飞跃。
- 决定论或铁的规律:社会是必然因果关系和决定论作用的结果,它的形式是可以预测的。
- 历史的终结:在马克思看来,社会主义,以及最终共产主义的出现就是历史的终结。
- 基础:物质秩序
- 马克思认为物质世界包括全部的无极自然界、有机世界、社会生活和人的意识。物质秩序具有第一性,精神活动是物质产生的第二位的副产品。物质秩序由生产要素与生产关系构成。
- 剩余价值的存在构成了资本主义制度的矛盾。
- 主要生产资料仍然掌握在少数人手里,阶级斗争就会无情地继续进行下去,直到矛盾解决,结束这个辩证运动。
- 劳动异化
- 在马克思看来,在我们的人性中有某种至关重要的东西,使我们可以从中被异化的,这种东西就是我们的劳动。马克思描述了异化的四个方面。我们从自然中异化,从我们自己异化,从我们的类存在中异化,从他人中异化。
- 社会从私有财产中解放出来包含工人的解放,它反过来又会导致全人类的解放。
- 上层建筑:观念的来源和作用
- 观念的来源在于物质秩序。
- 社会内部在某个时代的观念冲突是因为经济秩序的动态性质。
- 由于马克思认为观念主要是物质秩序的反映,因此,他认为观念的作用和功能是有限的。当观念与经济实在无关时,它们就尤其无用。
16.3 尼采(Nietzsche)
-
“上帝死了”
尼采是一个无神论者。上帝之死对于尼采而言,意味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本质上否定生命的基督教伦理会被一种肯定生命的哲学取代。美学最有希望替代宗教,成为新的价值基础。 -
阿波罗敬神和狄俄尼索斯精神
- 尼采认为,美学价值产生于两个原则的融合,这两个原则分别由两个古希腊神祇——阿波罗与狄俄尼索斯代表。狄俄尼索斯象征动态的生命之流,它不受任何约束和阻碍,是灵魂中否定的和毁灭的力量。另一方面,阿波罗是秩序、节制和形式的象征,它能驾驭毁灭性的力量。
- 尼采认为,毫无疑问,生命是更高的和更具决定性的力量,但是,原始的生命力最终是毁灭生命的。因此,尼采寄希望于古希腊的做法——融合狄俄尼索斯因素与阿波罗因素——人类生活通过这种途径而转变为美学现象。
- 主人道德与奴隶道德
- 尼采反对那种认为有一个普遍的,绝对的每个人都同样要遵守的道德体系的观念。
- 尼采认为,历史显示了两种主要道德类型的发展,即主人道德与奴隶道德。主人道德是一种自我尊崇的道德。而对奴隶而言,“善”代表所有那些能够有助于减轻受害者痛苦的品质。奴隶道德本质上是功利性的道德。为了不让自然的冲动实战其攻击力,羸弱种族精心建立了一道心理防线。和平与平等之类的新的价值和新的理想,被伪装成“社会基本原则”而提了出来。
- 尼采认为,我们应该抵制一切多愁善感的虚弱。生命本质上就是对异己者和弱者的占用、伤害和征服,是各种不同形式的压制、施暴和强迫……用最婉转的话讲,至少是利用。
- 权力意志
- 权力意志是人类本性章支配环境的一个核心动力,它不仅仅是要活下去的意志,而是一种要强有力地肯定我们个体力量的冲动。权力意志在战争意志中寻求其表达。
- 残忍一词不过是指基本的的权力意志,它是一种力量的自然表现。几乎所有我们称为“更高级文化”的东西,仅仅是残忍性在精神上的强化。
- 超人
尼采构想了一个新时代, 那时,真正完全的人将再次达到一个新的创造水平,从而成为一种更高类型的人——超人。超人需要理性来控制激情。尼采的理想人格是:能控制其激情的充满激情的人。
【我的总结】
第十五、十六章提出的大问题:
- 快乐可以被衡量吗?
- 历史有其必然性吗?
- 道德是普世的还是个人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