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从概念上理解,工伤险与意外险都能给予遭受意外伤害的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确实比较相似,但是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1.性质不同:强制性
工伤险是国家法定强制要求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用人单位负有依法为全部职工参保缴费的义务,如果企业不依法参保缴费,将承担法律责任。
意外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行为,保险方与被保险方之间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由企业自愿选择性缴纳,按保险合同约定缴费与理赔。
2.赔付机构不同
工伤险由政府部门依法管理,以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保障工伤人员权益为根本宗旨,政府财政兜底责任,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原则,不具有营利目的,由人社局赔付。
意外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具有一定分散意外事故伤害风险的功能,可以弥补保险责任范围外的伤者经济损失,但是以营利为经营目标,由保险公司赔付。
3.保障赔付比例不同
工伤保险只要符合规定范围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均可获得补偿,没有设置补偿限额。工伤险的赔付不仅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出现工亡还会有丧葬补助金、工亡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
意外险属于限额责任保险。按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一般保障水平较为有限,且条款严格,限制较多。高风险岗位的购买门槛与限制更多,保费更高。
4.解决问题的程度不同
出现工伤后,用工伤险解决不会再有纠纷。在通过意外险报销以后,劳动者还是可以向人社局和法院起诉要求企业赔偿。意外险只是企业对员工的一种福利性保险。
5.受益人不同
工伤险的受益人是企业和员工,意外险的受益人只有个人。
6.缴费方式不同
工伤险是按月交给人社局,而且缴纳工伤险的人员可以按月替换。意外险按年交给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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