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忘记当年是在什么情况下认识她的,他只记得她当年的莞尔一笑,像三月的野花,铺天盖地的肆意和热烈着,无所顾忌的绽放着,那种美是他从来不曾见过的,很久之后,他才找到合适的词形容那种笑——野性之美。
他出身诗书世家,祠堂里鳞次栉比的灵位上复杂的谥号显示着家族的荣耀,他被所有人寄以厚望,因为他三岁就能识字,五岁就能作诗。族人都相信他是文曲星转世,整个家族的未来就压在了他羸弱的肩头。
他在所有人的淳淳教诲下长大,他不负众望,十五岁那年考上了秀才,而三年后,辛亥革命的炮声打碎了一家人的希望,他弃文从商,开始学做生意。
他是在一个小客栈里面遇见了她,她是客栈老板的女儿,那日天气突变,一行人匆忙住进驿道上一间简陋的小客栈,他不记得是在进入客栈的时候,还是在客栈吃饭的时候,亦或是在跟老板打听事情的时候,只记得她初见他时,把他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个来回,然后莞尔一笑。
他自小接触的女子都是在三从四德的礼教中生存的,他从来不知道一个女子可以笑得这么张扬。从那一刻,他沉溺在她的笑中无法自拔。
他们尽情的在山谷中奔跑,大叫,大笑,看着漫山遍野的植物都跟她一样用最自然的方式展示自己最原始的美。他跟她说,我要娶你,跟我走吧,我会让你一辈子都这么开心。
高高的牌楼,层层叠叠的屋檐,她走进了属于他的那座深深宅邸。
脱下围裙,换上罗裙,摘下青丝上的野花,攒上累丝的步摇。
他的母亲告诉她,从此你是这里的少奶奶,你要有少奶奶的风范,你要学会琴棋书画知书达理,你不能给他丢脸,给家族蒙羞。
她爱他,所以她接受了这一切,只是她的笑越来越少脸色越来越苍白,她越来越喜欢看飞过的大雁,她说,大雁落脚的地方,就是她长大的地方。
三年后,她终于撒手人寰,临终对他说,一定把她埋在那个山谷,一定要。
后来,他续弦,妻子是另一望族的女子,贤良淑德,知书达理,为他生儿育女。再后来,他举家南迁,营营逐逐间,他渐渐老去。
某日,他的孙辈从澳洲给他带回来一瓶酒,打开倒入杯中,入口之后,他竟然忽然记起了她,酒在舌尖绽放,就像她在山谷中肆意和热烈的笑意,那一刻他也终于明白,她为什么执意要葬在那个山谷里,她本是自然的女儿,只有在哪里,她才是最漂亮的。她爱他才跟他来到他的宅邸,就像失去了跟的花,那么快的枯萎。
看着杯里的酒越来越模糊,他忍不住老泪纵横。
长相思,长相思。欲把相思说似谁,浅情人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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