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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不到第一,挨我妈打,考到第一,换我哥接力。小屁孩茫然了,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进退两难不知所措。
那一陣子,我觉得是我人生的第一个至暗时刻,前路沟壑纵横荆棘丛生,我因此一度忧心如焚几乎生无可恋。
我爸常说,知识就是希望,知识就是力量,但我当时只感觉到绝望,和四肢乏力。
谁知我苦?谁知我忧?
谁解我苦?谁解我忧?
最终还是我爸给我指引了方向,准确地说,是我爸带回的一颗糖,让我似王阳明一样格物,一样顿悟。
那是一颗裹着大红色糖衣的糖果。
不知道也记不得是什么类型的糖果了,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糖果有如此雍容大气的包装,尤其是糖衣表面上那个大大的艺体“囍”字,令我两眼放光激动得顿时如获至宝。
在此容我打一个岔。
受父亲影响,我特别喜欢漂亮好看的书法及广告艺术字样,虽然我写字不咋地,就像我长得也不咋地,但并不妨碍我对色艺俱佳的美女趋之若鹜一样。
我掀开糖衣的一角,只嗅了一口,瞬间就被一种沁人心脾的香甜拱上了云端,于是猴急地要立即消灭掉这颗糖,之后再将糖衣珍藏起来。
BUT,我失算了。
那颗糖竟然没穿内衣,貌似羞愤交加地将身体和外衣粘得紧紧的,拼命地裹在一起,死活不让我得逞。
为了满足我的一己兽欲,我本可以发扬我哥对我的风格粗暴地硬来——大凡能用武力解决就绝不废话。但是强扭的瓜不甜,强吃的糖——甜倒也甜,但在并非你情我愿的情况下,糖衣会被撕碎,结果注定不太美丽。
我决定从长计议。
糖,我所欲也,糖衣,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奈之若何?
以我现在卓尔不群的智力,既大快朵颐吃糖又完好无损地除去糖衣,这完全不是难事,但这事儿对当时我那样的伪学霸来说,恐怕要愁得个精疲力竭。
相比吃糖获得短暂的生理快慰,糖衣上的“囍”字,带给我的则是更丰赡更华丽更持久的精神盛宴。
古语云:两利相权取其重。我很快做出了取舍,不吃糖,将糖保存起来。
而正是这颗糖让我幡然醒悟,让我的选择综合症不治而愈。我于是不再为考第一或是放弃第一左右为难。
我妈打我,惩罚恫吓、激励鞭策二合一,旨在促我努力进取搏取功名,而我哥打我,纯属泄愤,二者孰是孰非高下立判。
而且,相较之下,我哥打我更疼,他惯用的招式就是敲脑袋——史称“爆炒栗子”,当真疼得我满眼繁星泪光璀璨。
两害相权取其轻。我于是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为了太子哥开心,我坚决不考第一。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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