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侄子这是第二次定婚了,第一次是与他的堂表妹定婚,但是后来性格不合还是什么原因而分手了。事隔五年,他才又找到了第二任女友。
我们家是少数民族,而侄子现任女友是汉族。当地汉族的礼节与我们的礼节又不一样。
昨天(1月25日)晚上十一点钟之后,我才接到侄子电话,听到深夜的电话,我是很担心会有什么坏事发生。我十分忐忑地接了电话,他说是要在今天要到现任女友家去玩(他没说是定婚),要有长辈前去与女友家长辈恰谈相关事宜。
他女友的爸爸说是不用带什么东西都可以,只要有长辈来玩就行。侄子还是买了一些糖、烟、酒和一挂肉。说明大侄子还是比较懂得人情事故的。
我们一行五人就来到了他女友家。走进他女友家,大门大开着,屋里早已来了二十几个亲戚。有几个人在餐厅处"彻长城",更多人在站着聊天,有一个约五十岁的男子和一个年妇女来和我们打招呼和看座。这一男一女估计就是大侄子的女友的父母了。
可是后来问了大侄子,才知道这个女的是女友的三娘。女友的母亲很腼腆,怕和生人打交道,因此没来和我们打招呼。
我们几个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了约一个小时,
主人家才摆桌吃饭,酒过三巡后,我方代表才指出来意(这也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
开始谈彩礼的事:女方提出要八万八千六百元。
我方提议:鉴于我侄子这边是单亲家庭,且他母亲现在只在家带孙子读书,没有什么收入,希望大哥大嫂给予关照一下。旷且《民法典》规定,不能收彩礼了的。
此时,大侄子的女友母亲激动得用筷子直拍桌子,说到,"我也不是卖女儿,我家大哥家刚接儿媳妇,人家一口价十二万元,我们家只要这么点,不是最高也不是最低。因此一分都不能再少了!
我们也问了大侄子,能否承受得了。大侄子说,我只能咬牙扛一扛了。于是,我们也就答应了这一要求。
这是最大的一头,其他还有:酒和肉折成现金合计2700元;衣服十六套,其中包括三个长辈和一个兄弟的;走路费1200元;3大火腿9挂肉;糍粑24个(从上到下,一个要比一个大,各6个;分两2次挑。);糖50包;最后还有奶母钱2400元。合计下来也得十万多元了。
终于双方和诣地谈完。在农村来说,这可不是小数目,人家"三金"都没提出来,这也经是足够"体贴"了。我侄子在回来时一合计,连自家办一次酒,估计结一次婚估计得十二三万元。
我也只好安慰他到:一生一次必经历程,钱花去了可以再挣。只要你们幸福就行。如果你有困难,二叔会鼎力支持的。
退一步想一想,结婚如果不花一分钱,得来容易时,弃之可能也很随意。
在农村,何时才能够真正实现《民法典》中提出的零彩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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