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高年级的每个假期,似乎都在疯玩和阅读中渡过,到同学家借书、几天后都看完,再换一个同学,骑着自行车带着一车筐书回家的喜悦似乎到现在还真切地摸得到……
在“精神富二代”家借到了琼瑶、三毛;在一个父母离异的同学家看到了岑凯伦的小说,封面是个美女头像,印刷却不甚精美正规,书名好像叫什么公主,什么妹妹,凭本能觉得这样的书不能看,但心里却非常好奇;在大舅家是最快乐的,舅妈是一所中专学校的图书管理员,靠着她我们可以去暑假空荡荡的图书馆随便看书、看不完还可以借回家!
图书馆里还订阅了香港的《明报》,当然我是看不懂的,但我喜欢看《明报》里附带的精美的画刊和给小朋友看的《小明周》,《明报》的彩页里常有对电影的大幅宣传照片,记得有周润发、刘德华的剧照,《小明周》里不但有图画故事,还有一些手工活动,有一次看到一个教做小人挡坦克的手工,当时完全不明白为什么。
还有一次,在大舅家发现了一本没皮没底的书,我就拿起来读,结果一读就深深地陷入到情节中,不可自拔,还跟着书练起了功夫,想要找出身体的“命门”。当时不知道这是什么书,只觉得太好看了!很久后才知道,这本书是金庸的《射雕英雄传》!
2003年金庸访问香港大学,当时我在港大读研究生,那次活动是我们系主办的,结束时作为接待学生跟他依次握手合影的间隙,我对他说:我小学就读您的作品啦。他开心一笑说:是吗?可惜没有时间再问他,怎么按照你的书,我的功夫怎么练都没练成呢?
不知不觉,快乐懵懂的小学就过去了。初中比小学忙了很多,每天的作业也很多,我几乎不记得我读过什么书,只记得喜欢读《少年文艺》,每个月都会去买。
那几年的初中语文老师不知道是不是商量好了,对我们要求甚严,每天日记并且每周必查,班上同学互相借阅、传看成风,想想那就是今日的微博、facebook、朋友圈之雏形,小道消息、八卦新闻、吟诗作赋五花八门。登峰造极之时,更有全年级日记大赛的盛事。
这样我开始了写作的初尝试。起先,从作文书上抄抄,学学人家怎么写,还记得一次不会写读后感,终于找到了一个看上去非常高大上的开头:某书“令我掩卷深思,回味无穷。”对这个高大上的表达我倾心得无以复加,于是,从此以后几乎每篇读后感都是如此开头……
慢慢地,我开始观察生活中的各种小事,原创越来越多。还记得每天晚上坐在桌前,思考该写些什么,开始是抓耳挠腮不知道写什么,后来成为习惯,一篇初一的日记中记下了我当时的心情:“每天晚上回到家,我还没甩去一路疲劳,就迫不及待地拧开台灯,打开我心爱的日记本,把一天中的事记下来。高兴事,日记也与我一同分享快乐;伤心事,日记不声不响地听我抱怨,也像在为我难过;生气事,日记不但发泄了我心里的怒气,而且令我时常反省……日记伴我度过多少个美妙的日日夜夜,记载我多少的喜怒哀乐,它不会说话,但它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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