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几年前艾丽丝·门罗“爆冷”击败了年年大热却年年陪跑的村上春树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我们才恍然察觉,短篇小说作家是有多久没获得过这样的荣誉了。有谁还记得上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短篇小说作家是谁?甚至连同是出版毒药的诗集的作者诗人们都在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史上屡见不鲜,却唯独短篇小说作家和他们的作品被久久冷落。
这个世道有点让人看不懂,都说忙,没时间坐下来看书,但砖头一样的长篇就是比中短篇好卖得多。人人都看过《哈利波特》、《冰与火之歌》、《三体》、《魔戒》、《盗墓笔记》,人人对这些鸿篇巨作都津津乐道得热火朝天;起点上的连载网文,质量良莠不齐却还似老婆婆的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动辄上百万字,可它的阅读量和所谓“月票”的数目却依旧会多得吓人。而短篇小说呢?近年来,除了因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才热卖了那么一段时间之后就几乎无人问津的艾丽丝·门罗之外,唯一让我有印象卖得好些的,就只有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了,而张嘉佳的短篇小说与其说是小说,倒不如说是微博文艺清新段子的扩写版,文艺清新是足了,却实乃难称得上是真正的短篇小说。
是的,长篇的小说就是比短篇小说吃香而且好卖得很,这着实会让人有些看不懂。更让人看不懂的是,你以为短篇小说会比长篇小说更容易写,而事实却恰恰相反,前者比后者要难写得多。福克纳说过,“短篇小说家是失败的诗人,而长篇小说家又都是不成功的短篇小说家。”长篇小说至少提供给作者更多的空间,让他的角色和故事主轴得以从容呈现,如果篇幅不是斤斤计较的目标,那么文字略微松散并不算是什么致命伤,作者大可把全部心思用在布局和吸住读者注意力上,只要他提笔顺势写去,情节和角色会自然而然的跟着动起来。长篇小说可以容纳比较多粗糙的地方,相同的小瑕疵,却反而可能会彻底毁掉一篇短篇小说。每个短篇小说,都得要有一个很强的点子,而且要在几千字之内,把它发挥到淋漓尽致;另外,短篇小说不只是把一个想法细细琢磨,粹炼成一个小品就算了,它还需要一点别的什么,可能用的是老题材,但是在想法上,观点上一定得推陈出新。写短篇小说,在技巧上要比写长篇更加需要洗练和提萃的能力,这也是很多人能写出洋洋洒洒的长篇,却对几千字左右的短篇无能为力写得不好的原因。
而雷蒙德·卡佛是一名伟大的短篇小说家。短篇小说发展到他这里时,就变得完全不一样了,而且是那种耳目一新的不一样。往常的短篇小说虽然篇幅不长,但仍然有头有尾,保留着长篇小说的故事的基本元素、情节的枝蔓和丰沛、以及文字的毛边和满溢;而卡佛的短篇小说,常常只有几个故事的断面,或一些支离破碎的情节和细节,而这些断面和细节表现出的,却是有着巨大的戏剧张力,以及丰厚意蕴的沉默和留白。这需要阅读者有一定的想象力,那些不完整的情节和没有结局的故事迫使读者去思考,更加关心那些字里行间没有写出来的寓意和留白,并依据自己的理解得到不同的结论,而这正是往常的短篇小说不容易去做到的。
我读卡佛觉出的好,并不比别人更多,无非是“极简”,文字节制而准确,巨大的沉默和留白,温暖或残酷的小人物叙述,日常生活的充分诗意化,等等。“用普通但准确的语言,去写普通的事物,并赋予这些普通的事物,以广阔而惊人的力量,这是可以做到的。写一句表面上看起来无伤大雅的寒暄,并随之传递给读者冷彻骨髓的寒意,这是可以做到的。”卡佛这样写道,并且身体力行。而对如我这类非文学专业的普通读者来说,读卡佛的原因哪会想得到这些形而上的空泛的文学理论式理由,根本上还是因为文字本身带来的阅读快感。读卡佛的一篇短篇,你可能需要在读完一遍之后掩卷思考,根据自己的经验去理解文中没有说出来的东西,然后带着自己的理解重读一遍,你会发现这次和上一次又有了完全不一样的阅读体验,上一次没有读出来的那些沉默和留白所蕴含的寓意,这次清晰地浮现在你眼前的字里行间。这种阅读的愉悦感堪比我去读海子的抒情短诗,如果拿长篇小说来比较,于我而言,只有阿西莫夫和阿瑟·克拉克的科幻小说还能做到。
卡佛的短篇是真正的短,辑成集摞成一块也未必有一篇长篇小说的字数多,这本《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内辑十七篇短篇,加一起也只有十万字。但读卡佛的短篇小说所需的精力和专注并不比长篇小说少,你可以一目十行扫完一本几十万字的成功学的书——我一直觉得成功学的书如果一定要看那就只看目录就够了——却不能这样去看卡佛。也别被这本书的书名所迷惑了,这不是一部阐述爱情的著作,虽然从这个书名出发,我们会有很多的话题去讨论,但那并不是卡佛。所以,喜欢看就要认真看,平心而论,对浮光掠影的阅读来说,卡佛的短篇小说并不是个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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