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浑浑噩噩的话,你将死的更早。
莫失莫忘,于是不痛不痒
我读初三,我正在谈恋爱,是在早恋,我知道。因为我并不觉得早恋是一件好学生不该做的,反而它真的能够让自己成熟的更早,看透得更多。
我的前男友是上一届九年级的学生,他长的丑,但特别有气质,如今我们称有气质为装逼。他对我很好,记得我生日的时候送了我很多很多棒棒糖,虽然我并没有添多少,大部分让那些损友抢去了。有时我回家的时候,他会骑摩托车来送我回家,送到快到目的地又没有熟人的地方刚好我就下车走路回家。只是,当时我真的没有太多感觉,说的俗就是浑浑噩噩的把初恋出卖了。也不知道他是否跟我一样不痛不痒离开彼此。
他毕业了,他去了哪所高中或是在家做什么我全都不知道,我并没有去打听过。他来过学校一次,就站在靠厕所的走廊那头。那次我刚好因为手机被同学摔坏而哭了,从他面前走过,我低着头,看见那双有点眼熟的鞋,然后我抬头看见了他的脸,他也正好看着我。
后来我走远后听到他说了一句,这个学校都没什么乖女孩了。
说好的我在他眼中是最好看的呢,曾经至少在他眼中,现在毫不入眼。
没事,青春就是用来伤感的,安静点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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