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前言
今日份周六,大雨,气温适宜,露天淋雨赏花、桌旁煮茶读论语,用音乐引娃入眠,沉香缭绕,散发出一份恰到好处的怡然自得…
昨晚熬夜看一档综艺节目《乘风破浪的姐姐》,听说最近大热,非常励志,特别是针对我这种30+的姐姐们,有种打鸡血重回青春时代的感觉,要放以前,一早醒来定会因为熬夜不自律后悔自责,今日大为不同,陪孩子早餐、玩耍、阅读,一切井然有序,放过自己的同时,还享受到了下雨天与自己和谐相处的惬意!
02 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言归正传,今日结合得到专栏《论语通读》的讲解,重读《论语》中“里仁篇”,这一章节主要围绕着“仁”展开,孔子首讲“志于仁”的重要性,譬如“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一个没有仁德之心的人,不仅无法长期处于贫困窘迫之中,更不能在安逸快乐的环境中长期生活,内心会因为外在环境而波动起伏,无法成为一个自立自足的君子。君子之所以非凡,在于他对待“贫富、贵贱、沉浮、顺逆”的正向态度,在任何境遇下都能坚持自己的仁义之道。
接着,孔子又告诉我们“仁德”君子的标准——所谓“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只有仁德的君子,才能客观公正地评断周边的人事物,而不是仅凭自己的情感私欲或者厉害得失去论断。一个人只有在正确评断的基础上,才能掌握好对外的分寸感,懂得如何调解自己的情感和理智。
03 思考
孔子对心怀仁德之人的判断标准,也让我意识到自己完全是一个靠感情亲疏来引导行动、判断事物的“小女子”,事事“爱憎分明”,不喜欢也装不出喜欢样,以个人的好恶来评断,很容易导致内心情绪波动起伏,所以也难以自在,对我而言,从自我的喜好进化到尊重事实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这对于自己的工作尤为重要,尊重事实原本就是自己最基本的职业素养,而不能因为亲信或个人同情,就完全信任当事人的一面之词,从而导致在办案过程中陷入被动。还记得刚工作那会儿,还没见到证据,光听当事人陈述,就觉得对方十恶不赦,大有想“替天行道”的架势,这样就很容易引导自己只寻找对自己观点有利的证据,而难以看到案件的整体,从而困于局部,难以掌控全局,当然不能圆满解决纠纷。多年的执业经验也告诉自己不能深陷“当事人角色”,否则常常会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如何摆脱情绪主导判断呢?首先需要做到“反求诸己”,从第三人的视角来审视自己的判断出发点,不要凭借一己私利来判断好恶;另一个是处理好自己与他人的边界,尽量做到尊重、理解,而不是强加自己的意志,不喜欢的人可以少疏远,但不可以妄加评论;对于喜欢之人要注意保持适当距离,防止出现“朋友数,斯疏矣”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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