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认识了同桌刘娟。她是个圆圆脸、短头发的可爱女孩儿,皮肤很黑但质地均匀,特别是那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流露出智慧的光芒来。
果然她学习成绩很棒,特别是理科很牛,我则是文科更胜她一筹。在学习上,我们俩明里暗里拧着一股劲儿,自然在言谈举止之类的小事上发生了矛盾。
那是一个晚自习,老师布置了一些作业后出去了。刘娟大概心情不错,就一边写作业,一边自由自在的哼着歌:”一剪寒梅,傲立雪中,只为伊人飘香……”随着歌曲悠扬,板凳也被她有节奏地晃来晃去的。忽然,她的胳膊不小心碰到了我的,使我在作业本上留下了一个难堪的墨疙瘩。我生气大声说:“唱什么唱,这下你舒服了吧,看我的字都被你弄成什么样子了!”我的责备使她也生气了:“我又不是故意的,你横什么横?对不起还不成吗?”我不甘示弱:“哼,我看你就是故意的,想让老师批评我!”“你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你是小人!”
“你才小人呢!”
我们俩在教室吵了个天翻地覆,最后老师把我们俩叫到办公室,各自批了一顿。从那以后,我们的友谊破裂了。
直到发生了另外一件事,才使我彻底改变了对她的看法。那是一个班会课,班主任老师让同学们推荐两名学雷锋标兵,选中的要在全校大会上发奖表彰。后来我有幸入选了,好奇心使我在课间看到了老师讲桌兜里的纸条,上面详细写着我经常义务打扫寝室并长期坚持的事实,下面的署名竟是我的仇敌刘娟,我的眼睛不觉湿润了。我深深被她宽阔的胸怀感动了。
后来我们毕业各奔前程,很少再见面但我永远忘不了她。她的聪明智慧和高尚人格永远刻在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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