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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需求的满足与“幸福公理”

心理需求的满足与“幸福公理”

作者: 爱心树A | 来源:发表于2021-11-21 20:42 被阅读0次

    幸福,是人类自古以来向往和追求的目标。可是同时,也有很多人因为感受不到幸福或者感觉没有追求到幸福而痛苦。那么,幸福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有很多人求而不得呢?

    我们先来看什么是幸福。

    很多人都将幸福与金钱、成功、名誉、地位等联系在一起,以为拥有越多的金钱、越大的成功、越高的名誉和地位就越幸福。

    可是,你是否也看到过很多有钱人、很多成功人士、很多拥有较高名誉和地位的人并不幸福呢?你有没有探究过,他们为什么不幸福呢?你是否一直在探索究竟什么是幸福以及如何获得幸福呢?

    最近,我读了两本书,清晰了幸福的概念,也收获了一个深沉实在的“幸福公理”,感觉甚是幸福。在此分享给大家。

    一、幸 福 是 什 么?

    首先,要了解真正的幸福是什么,我们需要消除一些不正确的理解,因此需要澄清它不是什么。

    帮助我理解更真切地理解幸福概念的这两本书,一本是《论可能生活》,一本是《动机心理学》。

    那么,幸福是什么,幸福不是什么呢?我得到的答案是:

    1.幸福不是一个目标,幸福是一种体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满足感。是因为做了什么(行为)或者得到什么(物质、体验、情感)而体验到的满足感。

    2.幸福不是简单的快乐,幸福是有意义的快乐。简单的快乐是短暂的兴奋,是消费性的,很快就能消失并可能带来失落的;有意义的快乐是持久的、祥和的愉快感受,是生活的整体成就和整体效果。

    3.幸福不是获得利益,利益需要付出代价,幸福不需要付出代价。幸福是在做事的过程中感受到的愉悦、投入、意义、成就感以及和谐的关系,是在做事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创造幸福不需要和别人争夺什么。

    4、幸福不是欲望得到满足,欲望像海水,越饮越渴。幸福来自身体力行,它是在亲自行动、亲自做事的过程中获得的生活成就,而不是一瞬间的“美梦成真”或“巅峰体验”。

    5、真实的幸福是一个过程,而非结果。

    6、幸福不是主观的,不是通过某种主观的心情、带上玫瑰色的眼睛,把本来不幸的事情看成是幸福的。一个人只有从事具有创造性的活动,去实现生活的多种可能性,才能够体现生活的本意,才能够获得幸福。

    7、通往幸福的行动,不是“先给予、后收获”,而是“给予即是收获”。

    请你看一看这些有关幸福是什么、幸福不是什么的说法,对你有没有什么启发?

    二、幸 福 来 自 哪 里?

    知道了幸福是一种真实的满足感的体验,那么这种满足感来自哪里呢?满足的内容又是什么呢?

    爱德华.伯克利和梅丽莎.伯克利所著的《动机心理学》告诉我们:需求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动机,一种对个人幸福而言必不可少的动机。也即需求的满足是个人幸福的必要条件。植物要存活,必须有水和土壤。但是,植物要长高长壮,还需要氮和镁等营养物质。同样,人类需要食物和水才能生存,但是如果想茁壮成长,过上幸福、充实的生活,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基本需求,我们还需要对个人生活的控制感、有成就感、感受到周围人的爱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自我决定论的提出者爱德华.L.德西和理查德.瑞安把这三种基本心理需求称为人类的核心心理需求和动机,分别称为自主感、能力感和归属感。他们发现,这三个需求的满足对人的发展和幸福至关重要。那么,自主感、能力感和归属感分别是什么呢?

    所谓自主感,是指自己掌控和选择自己生活的主动权,是一种自发、自愿去做事的内在驱动感。

    所谓能力感,是一种认为自己能把事情处理好的感觉,即我觉得我有能力完成某些事。

    所谓归属感,是指个人与他人之间,有一种能让人感到关爱的纽带,因此也可称为关爱感,即我觉得做某些事是有重要他人支持的。

    研究表明,自主感、能力感和归属感缺一不可,三个需求满足度均衡是整体幸福感的重要决定因素。

    三、一 个 幸 福 公 理

    被喻为中国的哈贝马斯的哲学家赵汀阳在其《论可能生活》这本书中告诉我们:一个人,只有从事具有创造性的活动,去实现生活的多种可能性,才能够体现生活的本意,才能够获得幸福。

    赵汀阳介绍了一个幸福公理,是:“假如一个人的某个行动本身是自成目的的,并且这一行动所试图达到的结果也是一个具有自足价值的事情,那么,这一行动必定使他获得幸福。”也就是说,自主选择你自己喜欢的且有能力做好的事,投入去做,为他人、为社会贡献价值,这个行动本身就能给你带来幸福。

    这里要特别强调两点:第一,赵汀阳所说的“创造性”,并不是指天才的伟大创造,而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去实现的日常创造,它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工作、交往、说话、做事、休闲、娱乐、陪伴、学习、写作、设计等等。第二,创造性行动本质上是自由地给予,也就是不求回报地给予。

    比如,加入读书俱乐部能让你感觉自己在掌控自己的生活和掌握新技能,同时也在与周围的人保持联系,在其中你提升了自己,启发了他人,你就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幸福 。再比如,父母养育孩子,并不是为了将来获得什么回报,而是从养育孩子这件事情本身,就已经收获了满满的幸福;同时,孩子长大成人,还能对社会有所贡献,这就是创造性行动,也能真真切切感受到幸福。

    怎么样?理解了这个幸福公理了吗?如果你理解并接纳了这个“幸福公理”,接下来怎么做呢?规划自己的幸福生活吧!这个幸福生活,就是行动起来,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找到能够满足自己自主感、能力感、归属感的事,投入去做,为他人和社会贡献价值。最终,你会发现,只要你愿意,你时时刻刻都可以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而幸福本身,原本简简单单、实实在在,真真切切。

    爱默生说过:一个人对这个世界最大的贡献,就是让自己幸福起来。我们唯一能够自己做主的,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度过这一生。那么,行动起来吧!去创造幸福!让自己身处幸福之中!

    注: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爱心树A”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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