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函数的连续性
1.1 增量
设变量从它的一个初值变到终值,终值与初值的差就叫做变量的增量,记作,即。
1.2 定义
定义设函数在点的某一邻域内有定义,如果
那么就称函数在点连续。
设函数在点的某一邻域内有定义,如果
那么就称函数在点连续。
二、函数的间断点
设函数 在点的某去心邻域内有定义。在此前提下,如果函数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
(1)在没有定义;
(2)虽在有定义,但不存在;
(3)虽在有定义,且存在,但,
那么函数 在点为不连续,而点称为函数 的$不连续点或间断点。
其中分为无穷间断点、振荡间断点、可去间断点、跳跃间断点。
如果是函数的间断点,但左极限及右极限都存在,那么称为函数的第一类间断点。
不是第一类间断点的任何间断点,称为第二类间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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