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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拙人!

做个拙人!

作者: 不远山房 | 来源:发表于2018-01-19 22:40 被阅读0次
    设计师tamiya摄影作品 ▲

    很多年前,记者采访丹尼斯·罗德曼,大概意思是这样的:你瞅瞅你长得跟压路机辗过几百回似的,凭什么抢到那么多篮板球的是你呢?罗德曼说:“因为我就是想抢到那该死的球!”我虽然不喜欢篮球,但我一直记得他这句话,我觉得这是我听过最朴素的成功秘决。

    最近和L同学在讨论写不好文案到底是功夫不到的问题还是天赋的问题,我说是荷尔蒙的问题,是对某一种事物缺少肾上腺高度爆涨的激情荷尔蒙,某种程度上,搞艺术、睡姑娘皆是如此,我后来想,我或许只说对了一半儿。


    十几年前,我还年轻的时候,曾认识过一位乐手,他从没经过专业的音乐训练,十几岁就喜欢抱着一把红棉吉它到处骗姑娘,后来拜师一位音乐学院吉它高手,高手对他总是不屑一顾,有一搭无一搭的教他一些摸不着头脑的音乐感觉。

    后来,朋友待业在家一心钻研琴技,一天8小时练琴,连吃饭都不放下琴,苦恋3个月,以致左手小手指长出右手小手指一个关节,再次见高手,他只弹了一首《TEARS IN HEAVEN》高手顿时震住了,和他说我教不了你了,去拜我的老师为师吧,后来朋友组了自己的乐队,和朴树羽泉同台演出,再后来他深觉音乐无用,就转了行,做了和艺术完全不沾边的设计行业,现在也是设计界的尖子人物。

    也是很久以前,曼联主帅想高价买下坎通那,他问坎通那,你觉得你的能力配得上这支伟大的球队吗?坎通那笑笑说:我配不配得上曼联我一点也不关心,我关心的是曼联能不能配得上我坎通那!之后的坎通那用实力证明了自己的伟大,每次进球他就把领子高高竖起,仿佛球场上的国王,后来他成为了曼联的标志,足球史上的经典赢家,我相信那位把小指练长的乐手朋友,如果把音乐走到今天也会屌屌地说一句:这世界根本不配拥有我!

    很多年前,麦当劳有句很任性的广告语:我就喜欢。我一直认为这是一句信息量非常大的广告语,极具心理洞察力和创意。

    惠特曼为什么歌颂美国?徐志摩为什么一见林徽音就能写出那么骚情的酸诗?普希金为什么为了娜塔丽娅丢了性命?凡高为什么精神错乱到死还要作画?我只能说这世上的热爱与执著,有时真的没有什么理由和动机,也许是因为一阵吹来神秘基因的风,也许什么原因也没有,就是一句:我就喜欢,可以表达这一切。

    你为什么看了一首诗不能流泪,为什么写出的文字完全没有感觉,没有什么为什么,你就是不想,就是没有让你把左手小指练长一节、没有“我就是想抢到那该死的球”的冲动。


    作为汉语言出身的文字工作者,我最喜欢的一个中文字是:拙。说文解字上解释:拙,不巧也。一切从手而出,钻磨至深,直到起了老茧,生了根出了血,方能“妙笔生花”,而世人皆看见你手中的花,殊不知那花是以血肉与汗水的滋养而生,才能开得那么摄人心魄。

    无论你心里的种子是荷尔蒙的冲动,还是“我就喜欢”的任性,他只是萌发春华秋实的根基,是你最本真的渴望,求不来更无处所求,他无关最终的花与果,只与向上生长有关。

    之后的漫长岁月,你就只有靠着一股子把手指弹烂、把小指弹长一节的“拙劲”,以回答这平庸世界对你的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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