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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根本乘升华为菩萨乘之关要概述

81】根本乘升华为菩萨乘之关要概述

作者: 大日光 | 来源:发表于2020-10-08 08:06 被阅读0次

    弟子问:

    上师仁波切您好!弟子通过学习和了解声闻乘的教法框架之后,大致了解了什么是轮回烦恼和如何走向涅槃的道路。但是,既然已经有了如此清晰、完备的道路,为什么还会有菩萨乘呢?我想知道,菩萨乘与根本乘的主要差别是什么呢?请上师仁波切开示。

    上师仁波切:

    嗯!通过之前的学习,我们大致地了解了声闻乘见、修、行、果之间的关要,主要的内容,就是如何领会四谛十六行相,结合九次第定,以清净出离的戒律为助缘,以期超越三界业力和烦恼的障蔽,成就阿罗汉与独觉的涅槃圣果。

    在这样的框架之下,我们已经了解了,佛世尊所说的教法,主要是四谛:什么是轮回之苦?苦是如何形成的?什么是涅槃之乐?走向涅槃的道路是如何的?并且,将一切诸法,通过归类的方式分为三种:一切显现境界的“色法”、内在感知与互动的“心法”、非造作的“无为法”。

    “五蕴”分为色、受、想、行、识五种,除了色属于“色法”外,其余四种属于“心法”。

    十八界,分为六根,六尘或者直译为六境:六识

    六根,是建立在“色法”之上的眼、耳、鼻、舌、身五种,与“心法”方面的“意”,共成六种。

    六尘,就是六种外境,即色、声、香、味、触、法六种。

    六识,通过心与外境的互动而产生的念头和想法,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六种。

    大致的对应方式是:六根针对六尘——六种对应的境界,产生了六种心念反应,这就是根、境、识的关系。

    这一切因为是无常、变异、有为之法,所以是轮回的外境与心念的合集;而涅槃,则是无为法所摄。

    所以,我们将一切诸法大概归纳为心、境两种来认知。

    我们大概梳理一下,声闻乘的见修,是建立在超越三界烦恼之方便上的,通过见地而见断烦恼后,要通过九次第定的力量,尤其是灭受想定的力量而穿透三界所有的无明习气,仰仗究竟修断烦恼的力量,而最终达成阿罗汉或者辟支佛的圣果。

    但是,我们可以看到:

    第一、声闻乘对于三界轮回的外境处所,尤其是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的认知,是以无常、变异、不真实为“无我”的定义,有些声闻乘的祖师会用“无方分微尘【梵文:barabāṇurājaḥ बरबाणूराज: 巴利文:anuraja अनुरज 】”这样的名词,来叙述通过分解物质而达到了知“诸法无我”的状态,例如:

    草地,不观察的时候,就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地;观察的时候,就会看到其实是一株一株的青草;再观察青草的时候,就会出现草根、茎部、叶部,等等;再观察,就会分解成各种植物组织;再细分,就会变成各种微细的微尘,等等。而无方分微尘,就是指无法再以方向区分、无法再进行分裂的微尘或者粒子的状态。

    这是根本乘对于外境和器世间的大致认知。

    第二、内心,声闻乘主要是建立在第六意识之上,通过了解刹那变迁的心念为“无常”,而了知“我”不真实,一切心念都是有为、无常、变异的刹那,所以是“无我”。通过认知超越了无常的那个刹那的灵明心识,结合九次第定摧毁一切有漏受想的力量,便能够永断一切三界轮回的境心,获得涅槃的智慧。

    而菩萨乘的教法,对于境、心两者的领会,虽然分为以二转法轮为依据的“空性【梵文:śūnyatā शून्यता,巴利文:suññatā सुञ्ञता 】(详见附录4)”、以三转法轮为依据的“实相如来藏【梵文:tathāgata garbha तथागतगर्भ】(详见附录5)”两个要点,但都是以无我的空性智慧作为根本。

    空性,也就是诸法无我的本体,分为两种:法无我与人无我。

    第一、法无我,就是在对声闻乘见地的大概领会之上,将无常、变异、有为、不真实的外境,都了知为无生的空性。也就是说,如果了知诸法性空,那就了知了一切色法的本质是虚幻不实的,于此当下获得把握,便无须再细究是否是无方分微尘或者无常的问题,而是直接了知了诸法的本质,从而超越了业力等外界引生的障蔽,直接超越幻境的束缚。这在《金刚经》上说: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也就是说,就像在梦境之中知道自己在做梦——那一切所见境界都是虚幻不实,便可以当下认知。梦中的现象,既是虚幻又是无常,就像朝露、闪电、泡影一样,虽然清清楚楚地展现出来,却毫无真实可言。

    这是对于菩萨乘法无我大致的领会。

    第二、人无我,声闻乘是因为了知无常而了知无我的真相,而菩萨乘,则如《金刚经》所说:

    “无人相、我相、众生相、寿者相。”

    这样,就可以直接了解了“心是无明妄执为我的念头” ,而“我”从来不真实,一切假相都是因为业力而虚妄展现,就像梦境一样无中生有。对此,《心经》之中归纳说:

    “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

    由此可见,在我们了解了根本乘中所说的解脱道次第之后,通过见地的领会来比较,就知道:菩萨乘对于人、法两种我执的不共之处,不仅包含了前者所说的所有要点,还升华了对于“无为法”的领会。为什么呢?因为根本乘中,虽然也说了涅槃是无为法,而达臻涅槃的道路之中,并未彻底超越有为法之中的“法我执”,也就是没有如实地领会到诸法的实相,仅仅是断除了对诸法的执著,所以,虽然断除了三界的烦恼,却并非究竟了知了作为无为法的究竟涅槃的究竟实相。就超越三界而言,声闻乘所说的涅槃足以超越轮回;而就究竟的涅槃智慧而言,若不能究竟超越人法二执的微细落处,显然还没有触及究竟的无为智慧本色。

    好,如上我们大概比较了对于轮回和涅槃的定义之后,就可以大概梳理出这样一个框架:

    同样是出离三界轮回的业力所现境界和因无明引生的烦恼,其中:

    一、对于三界一切色法来说,声闻乘并非以如实了知其本质的方式超越,而是在了知其现象无常、不可信赖之后,以不做执著的方式把握。

    菩萨乘,则是当下了知三界一切显现都是“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本体,无论是否通过三摩地的力量把握,对于其本质,都能够如实地了知。

    二、对于轮回和超越轮回的心法方面,声闻乘证悟无常,所以我非实有,在体证无我的刹那把握无我的智慧。

    菩萨乘,则是直观三世无我,仅是无明妄执,如同梦中的外境与自心一样,全然无实,当下便能够在了知人无我的同时,结合见、修、行、果的次第。

    建立在见地的升华之上,对于修行九次第定的最后际,也因为不共的见地而生起更加接近于无变异、无为法的金刚喻三摩地,或者称为圣者的灭受想定,所以,不仅能够摧毁三界业力和烦恼的障蔽,就连对于三界的一切所知和习气也全部都无余断尽,在十地最后际,获得诸佛普光明大灌顶之后,成就究竟智慧的无为涅槃大觉果位。

    此外,行为与五道十地的建立,也因为见地的升华而变得更加接近永无变异的无为实相,这些要点,我们会在后面一一概述,于此不赘。

    总结

    三乘教法的共同纲领,就是四谛,其中:

    苦谛方面,三乘对于人我执和法我执的认知不同。

    集谛方面,包含十二缘起等内容,因为对于两种我执的领会不同,所以,对于因、缘、果方面,也有是否为空性的差别。

    灭谛方面,因为对于无为法本质的领会深度不同,所以达成的涅槃果位,也分为声闻涅槃、菩萨涅槃、如来涅槃。

    道谛方面,因为见地的差别,所以虽然同为九次第定,但是所能够对治的烦恼和习气不同,也就是五道十地的建立不同,例如:声闻乘见道位,是把握见断烦恼和色界初禅的境界;而菩萨乘见道位,则是超越三界束缚的圣位菩萨,依次类推。

    这样大概地阐述根本乘与菩萨乘的差别,是为了让大家在学习根本乘大概纲领之后,了解佛世尊针对声闻种姓而宣说的解脱道,从而对于菩萨乘的超胜之处生起胜解,由此而生起极大的欢喜与随学之心!倘若未能如实了解其中见、修、行、果的差别,难免会落入盲目自卑或者自大的误区,从而浪费了自己的暇满人身,辜负了佛世尊以无尽的方便善巧应机而说的三乘教法的精华!所以,务必如实领会其中的要点,生起无尽的勤勇与热忱,致力于升华见修,融入佛世尊以三转法轮、三乘教法自利利他的无尽事业海中!

    附录1

    五蕴:又作五阴、五众、五聚。三科之一。蕴,音译作塞健陀,乃积聚、类别之意。即类聚一切有为法之五种类别。(一)色蕴,即一切色法之类聚。(二)受蕴,苦、乐、舍、眼触等所生之诸受。(三)想蕴,眼触等所生之诸想。(四)行蕴,除色、受、想、识外之一切有为法,亦即意志与心之作用。(五)识蕴,即眼识等诸识之各类聚。 

    五蕴系总一切有为法之大别,在俱舍等所立七十五法中,总类聚有为之七十二法为五蕴,唯识家则立百法,合有为之九十四法摄为五蕴,皆不包括无为法。

    根本乘多数派别由对五蕴之分析,得出“人无我”之结论,主张“人我”为五蕴之暂时和合,唯有假名,而无实体。菩萨乘学说不仅否认五蕴和合体(人我)之真实性,亦否认五蕴本身之真实性,进而发展“法无我”之理论。

    附录2

    十八界:乃指在我人一身中,能依之识、所依之根与所缘之境等十八种类之法。界为种类、种族之义。谓十八种类自性各别不同,故称十八界,又作十八持。即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能发生认识之功能),及其所对之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为认识之对象),以及感官(六根)缘对境(六境)所生之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识,合为十八种,称为十八界。十八界中,除去六识,则为十二处,而六识实际亦由十二处之意处所展开,依此,十八界或十二处摄尽一切法。

    附录3

    六根:又作六情。指六种感觉器官,或认识能力。为十二处之内六处,十八界之六根界。根,为认识器官之意。即

    眼根(视觉器官与视觉能力)、

    耳根(听觉器官及其能力)、

    鼻根(嗅觉器官及其能力)、

    舌根(味觉器官及其能力)、

    身根(触觉器官及其能力)、

    意根(思惟器官及其能力)。

    前五种又称五根。五根乃物质上存在之色法,即色根。有二种之别,生理器官称为扶尘根,以四大为体,对取境生识仅起扶助作用;实际起取境生识作用者称为胜义根,以四大所生净色为性。对此,意根则为心之所依生起心理作用之心法,即无色根。据有部之说,前剎那之六识落谢于过去,意根即是引起次剎那六识之等无间缘。故六识之作用,须常以意根为所依(通依)。然前五识除依意根之外,另有特定之根为其所依(别依);意识则仅依意根,并无其他特定之根。瑜伽行派等则由唯识义上说六根,主张六根、六境均为内识所变。又六根可视为我人之身心全体,如法华经说读诵、书写经典,六根即可清净。

    六尘:指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等六境。又作外尘、六贼。众生以六识缘六境而遍污六根,能昏昧真性,故称为尘。此六尘在心之外,故称外尘。此六尘犹如盗贼,能劫夺一切之善法,故称六贼。

    六识:十八界中之六识界。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种认识作用。即以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为依,对色(显色与形色)、声、香、味、触、法(概念及直感之对象)等六境,产生见、闻、嗅、味、触、知等了别作用之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识、境、根三者必须同时存在。毗婆沙师认为,此六识乃心之作用,其体乃唯一之心,六识不同时作用。菩萨乘唯识家则在六识之外,另立末那、阿赖耶二识,而认其均能同时作用。

    附录4

    空性:音译作舜若多。指空之自性、空之真理,乃真如之异名。依唯识家之说,真如为远离我、法二执之实体,故修空观而离我法二执之处,真如实体即跃然而现,亦即依空而显明实性,非谓真如之体为空。又梵语之śūnyatā,除译为空性外,经论中亦译作无、空门(三解脱门之一)等。

    附录5

    如来藏:指于一切众生之烦恼身中,所隐藏之本来清净(即自性清净)的如来法身。

    盖如来藏虽覆藏于烦恼中,却不为烦恼所污,具足本来绝对清净而永远不变之本性。又一切染污与清净之现象,皆缘如来藏而起之教法,即称如来藏缘起。经论中常以该思想阐明人之迷、悟对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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