哒,哒哒。
我熟练地用爪子去戳平板上硕大的键盘,纷乱的字母在屏幕上汇聚,成为熟悉的文字。
“展信佳。”
我不紧不慢地坐了一会,矜持地看着那三个字,像凝视着小火细煨的烧水壶。
啊。
啊——
写不出来,我于是合眼。
人的视线会阻碍水温的上升,大概狼也是。
我长长叹了口气,按下删除键,把文本清空。
洁白的屏幕上赫然是一封来信。
“狼先生,您小时候是什么样的呢?”
我默然,侧头望向月亮,此时她安静地坐在窗外,分外皎洁。
那大概是两年前。
月光很微弱,只是淡淡晃着我,让雪地显得如海浪一般波光粼粼。
我感到腹中空虚,致命的饥饿感像一把火,从我的心肺烧到骨子。
我于是完完全全被烧尽了,虚弱成泥,融在雪地里。
雪不顾我疲惫,全往我身上挨拢。让我身体都被雪的戏谑冻结起来,像雕塑一样沉默、坚硬。
我很迷糊,但隐约记得,有一双温暖的手托住了我。
那时我还不明白,就是这一对儿干净的手将我捧入掌心,托我入红尘。
是一个先生救了我。
他唤我阿南。
也许是他文绉些,取名字也风雅了。
他人很清瘦,面容也平常,只是时常虚弱。那屋里倒也干净亮堂,简单两幅笔墨,堆满书架的丹青,软床一塌,书桌一面,便没什么别的物什。
当然,先生并不富裕,只是做堂前顽劣孩童的夫子,教他们念些书。
而这时他便捎上我,领我出去转悠。
那时我不太听得人言,只是懵懵点头。小孩倒也喜欢我,见我呆愣,便贼似的领着我去别家炫耀。
与邻里间别的犬类不同,我吃的肉食要更多些,夫子也啧啧称奇,夸我不同凡响。当时我很欢欣,只知道咬他手指。但现在看来这也加重了夫子的负担。
可这毕竟难免的事——因为我是野狼,并不是家犬。
我总以为先生不明白。
他总将我看作掌心滴溜溜转的小狗,他不嫌我,教我念书,教我识字。
也许他发现了我的不同,狼会识字,倒也奇怪。
其他人都说我是“妖怪”,说我是“祸害”,那时我听不懂。
那些人拿着刀、张着嘴,要我伏诛、我只是夹着尾巴怯怯地躲在他身后,所幸,每一次他都半步未退。
他纤弱的双腿也曾撑起了我的天。
我也曾问他为何。“为何?”夫子接过字条,轻轻咂舌,咀嚼了一下这个字眼。他好像也感到有趣,只是笑,半晌后摸了摸我的头:因为是你。
因为是你。这四个字简单,又太复杂,我看不懂。
我咬过他的衣服,扯过他的被褥,还糟蹋过他的丹青。
但他都只是笑,心情很好的样子,总不厌其烦地夸奖我一番。他说我也年少初长成,稀奇稀奇。
我后来能勉强跟得上课堂内容了,他便也撵我去默写。
他非常想让我用爪子写字,但那样我会摔倒,于是我用嘴叼。
小孩叫他先生,也打趣我,叫我小先生。
我不高兴,让他换别的,他咬着指头想,吃吃笑我一声:狼先生!
刹那我醍醐灌顶,感到大门从中敞开。于是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我灵魂里拨了种子,飞快地生根发芽。
我开始背诗。
半年后,来了一场洪水。
洪水贪婪地裹挟了很多东西,带走了我的笔,我的诗,我常依附的绒毯……还有我的先生。
先生为我捡花灯去了。
他为了救那个落水的孩子,奋不顾身地扑入了河中,他高举着孩子的身躯,怒斥着让我走开。我不会水,他知道的。
他从未对我红过脸,这算头一次。他也不会水,我知道的。
我和孩子被打捞了起来,而先生宛如瘦小的花灯,飘向河那边去了。
那孩子抱着我哭,我不知道他在哭什么,我只是在等先生上岸而已,但大家的脸色都很难看。
我望向河的那边,洪水已经将世界洗得发白了。我看啊看,看到日落西山头,他也没有来。
我嗅不到他的味道了,我踱步,我冲到河里去,我被狼狈地捞上来。
两天后,洪水退去了,我立在那个空荡荡的房子面前,我意识到了一个事实。
我没有家了。
我问那孩子叫什么名字,他接过字条,小小的掌心紧紧地攥住纸,我知道,他想先生了,我也想。
他说,他叫玉枝。
我料想,那也很好啊。先生赐我一个单姓,我便取你一个字吧。
我取了枝,我叫南枝。
我把这两个字写在纸上,登时感觉我的灵魂沉重了,超脱了,不属于我了。
一半该属于先生,一半属于那孩子。
我想要带着他们的份一起活。
先生说,他做梦都想去城里看看,车水马龙,该有多漂亮。于是我去了城中。
那年我一岁过半。
那时我才知道我所居住的地方之偏远,竟然还有私塾。
这该是高科技所横行霸道的社会了。
我的心仍扎根在那个干干净净的小泥房里,高楼大厦中,显得我格格不入。
后来机缘巧合,我也入了世中,做着不必见人的差事。
“手机”。我太为这样的东西着迷了,尽管它会发光使我感到很惊诧。
我几乎花了一天才明白,“开机”,“关机”是什么,那太奇怪了。
后来我也熟稔了,开始用社交软件。
自我介绍上要填什么,我不太清楚,我斟酌了一下,于是写。
“我是一只狼。”
见我的朋友都笑,说你真可爱,还会扮狼呢。
我百般解释,最后只好悻悻作罢。
感谢我幼时读了不少诗书,于是还能写出一些酸词儿来。
有很多朋友为我的文字稍微驻足,这也使我很感激。
于是大家开始为我捎信来,我开始答。
我不知道怎样写才算合格,于是我学了夫子写信。
“展信佳。”照猫画虎地写上这三个字,我点了点头,这还像点样子。
于是我忐忑地写,便也不安地回,希望对方不会感到讨厌。
但我很意外,大家看来都很喜欢。
于是这个习惯我也渐渐延续了下去。
后来在信箱中收到了大家的回礼,于是我有了新的电子设备。
我按下组成文字的最后一个字母,点了回车,深深陷入了沙发里。
感觉发量日渐稀疏。
听闻我的同族都不曾用回信,我倒是极特别的个例了。
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呢?我苦恼地想。
摇摇头,我舔了一口茶杯,看到边上我裱起来的先生的照片。
上面是先生舍不得穿的白衫,他一直清洗得很干净。
他的笑容很柔和,那是一种不争不抢的样子,一如我刚开始时见到他那样。
也许先生不是不明白,我摇头。
他最明白的就是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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