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台州市(黄岩区)“500精英计划”引才公告
公告简介
为深入实施“人才引领、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促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汇聚台州,特向海内外征集引进优秀的创业创新人才、项目及团队。
报名时间:2020-04-05——2020-05-31
报名平台:创成汇
引进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产业化发展的科研成果或项目,能够突围绕台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内外引进具备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的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
重点引进领域
重点引进汽车及零部件、通用航空、模具与塑料、医药医化、智能马桶、缝制设备、泵与电机等台州七大千亿产业集群,以及产业数字化、电子信息制造业、智能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精尖人才,以及教育、卫生、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文化等社会事业重点领域专业人才。
申报类型条件
(一)创业人才(团队)
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海外取得学位的可放宽至学士学位);有创业经验,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2年以上,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拥有拟创业项目的自主知识产权,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产品拥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原则上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台州市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
(3)创业人才为所领(创)办企业的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在100万元以上,且本人占股20%以上,创业团队(包括创业人才)占股40%以上,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其中外籍人才领(创)办的海外公司作为母公司在台州设立全资子公司,对创业人才及团队在子公司占股不作要求。1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
(4)2019年1月1日之后在台州领(创)办企业(2019年1月1日之后已正式在台州投产的优秀创业项目,企业注册落户时间放宽至2018年1月1日);或有意愿在台州创业,且能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与台州企事业单位、落户地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含管委会)签订意向协议书,并在正式签订扶持协议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5)申报人主要工作精力应为领(创)办的台州企业服务。
(二)顶尖人才(团队)
在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研究、产业化应用研究等方面处于世界前沿,在我市开展创新成果产业化活动的顶尖人才(团队),可实行一事一议方式认定。
上述人才当年度只能申报一次,同时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领军、高端类人才申报条件的,可选择直接认定方式申报。对于特别优秀的创业创新人才,可以在学历学位、职务(职称)、年龄等三项条件中的一项破格,创业人才实收资本和占股比例可一事一议;优先支持有明确落户意向或者社会资本已经跟进的创业人才(团队)项目。人才(团队)项目入选后一年内未注册或未到岗落户的,取消扶持资格,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迟,需要向落户地“500精英计划”专项办说明并征得同意,落户地“500精英计划”专项办应向台州市“500精英计划”专项办提交备案,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主要扶持政策
(一)创业人才(团队)
(1)经评审认定入选“500精英计划”A类、B类、C类创业人才的,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资助。
(2)经直接认定入选顶尖、领军、高端人才创业项目的,给予最高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资助。
(3)创业企业5年内实际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20%予以资助,资助总额最高2000万元。
(4)企业成立5年内,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基准利率贷款贴息补助。产生销售额5年内,按每年销售额的1%给予奖励,累计最高500万元。
(二)顶尖人才(团队)
顶尖人才(团队)可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元资助。
其他政策待遇
上述人才还可享受最高300万元的房票补贴,最高每月1万元的租房补贴,以及创业场所免租、补充养老保险、生活津贴、贷款贴息、医疗、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其它各项政策待遇。
申报程序
申报创业创新人才向所在地“500精英计划”专项办提出申请,根据自身情况和申报类别填写《台州市“500精英计划”创业创新人才申报书》,并提供学历学位、工作(创业)经历、资质证明(证书)、知识产权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要求
申报人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并在申报书中亲笔签名。经入选后,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随意调整注册资本、项目内容和项目目标。入选“500精英计划”的人才(团队)落户台州后,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台州项目上,不得在异地申报同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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