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以为自己能做很多事,就是那种既要…又要…还要…
其实怎么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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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和传递信息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上级要不断向下传达,下级要不断向上汇报,平级要不断沟通,所以体制内工作的一大特点就是“文山会海”。作为信息载体的文件和会议也成了权力的载体之一,而一套复杂的文件和会议制度就成了权力运作不可或缺的部分。
我国政府上下级之间与各部门之间的事权,大都没有明确的法律划分,主要依赖内部规章制度,也即各类文件。为了减少信息传递的失真和偏误,降低传递成本,文件类型有严格的区分,格式有严格的规范,报送有严格的流程。按照国务院2012年最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文共分15种,既有需要下级严格执行的“决定”和“命令”,也有可以相对灵活处理的“意见”和“通知”,还有信息含量较低的“函”和“纪要”等。每种公文的发文机关、主送机关、紧急程度以及密级,都有严格规定。为了防止信息泛滥,公文的发起和报送要遵循严格的流程。比如说,《条例》规定,“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这也是为了减少产生无法落实的空头文件。
会议制度也很复杂。什么事项该上什么会,召集谁来开会,会议是以讨论为主还是需要做出决定,这些事项在各级政府中都有相应的制度。比如在中央层面,就有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工作会议、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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