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网上提出了一个问题,我觉得就是来找骂的,把财产全给了儿子,女儿搬出家门跟我们断绝关系了,怎么办?
下面的回答基本上都是一片开骂声,或者说冷嘲热讽。我只能说网友的三观都很正。
提问人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都是研究生毕业,儿子定居上海,女儿考了公务员,留在他们身边。儿子打算买房,他们把所有的积蓄连同闲置的房都卖掉,又借了一大笔钱全款给儿子在上海买了房。
女儿很不高兴,原来闲置的房子是说好给她当陪嫁的,结果和她都没有商量一下就给卖了。他们听了女儿的话,非常生气,说房子是我们的,想卖就卖,而且还要求女儿每个月的工资都要上交,用于给儿子买房还债。
女儿听了以后就搬了出去,和他们断绝了关系。他们找到了女儿的单位,女儿非常冷漠说你们心里只有儿子,将来指望儿子吧。
他说儿子离他们远,以后养老肯定是指望女儿的,但女儿根本不理他们,说以后不会给他们养老,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就不知道这样的父母是怎么想的?儿子是你们自己生的,女儿是捡来的吗?难道儿子生下来是用来心疼的?女儿就是用来帮儿子还债的?
以前父母的财产,确实都是由儿子继承,但儿子必须承担给父母养老送终的义务,女儿嫁出去了,就是年节的时候去看一看,无需承担给父母养老送终的义务。
现在倒好,继承财产的时候按照传统来,养老送终的时候按照法律来,什么合你的意按什么来,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更可恨的是不愿意让儿子背房贷,还要让女儿承担儿子买房欠下的债,把女儿当冤大头。这已经不仅仅是过分,可以说是不要脸,故意制造兄妹之间的矛盾。
记得有人曾说过,父母的钱财由父母决定,想给谁就给谁,不想给谁就不给谁。这个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得到了利益的人,就应该承担责任,责权利要统一。又要让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白日做梦吧。
可以说很少有父母能够做到一碗水端平,洒一点也没有关系,不能把碗给扣过来了。
我特别讨厌有一种人,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自己是受益者,却不愿意承担责任。就用父母的钱,父母有权处置,来为自己拉大旗做虎皮,为自己的无耻找借口。
不管在家里还是在社会上,都要有契约精神,父母子女是天生的契约。都应该遵守一些规范规定,你不能遵守,不要怪别人不守约。
记得曾经看过一段话,说父母的钱是父母的,他们可以随意处置,那么你的老公或者你的老婆身体也是Ta自己的,Ta想和谁睡在一起就睡在一起,你也无权干涉,你愿意吗?这个话有一点粗俗,但是不能说用在这里没有一点道理。在亲密关系中,任何时候都要顾及另一方的感受。
同是爹生父母养的,你害怕儿子将来有压力,就不怕女儿受苦吗?就算女儿能理解你,委曲求全,女婿能理解吗?你让儿子轻松让女儿受苦为难受累,你于心何忍?
做你的女儿不是她的自愿,是你把她带到这个世界来的,把她养育长大是你的责任,你怕儿子受苦,全款买房没问题,但是别把这个责任强加到女儿身上。
全款给儿子买了房,养老照顾就由儿子承担,这也是天经地义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按传统来,按法律来,你选一个,按自己的想法双标,就是耍流氓,就不配做父母。
你要问怎么办?女儿已经给了你答案,他说了,她不会给你们养老,你们可以去法院告他,法院判多少他给多少。这个答案已经很明确了,不要问大家怎么办?
自己选的路,跪着都要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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