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标榜“国际认可”的真相是欺骗营销
杜洪毅/文
在一个成熟的商业社会里,任何一家企业都不会忽视品牌广告战略,否则无法在残酷的竞争环境中觅得一方立脚之地。文化艺术事业虽不同于商业经营,但仍需要通过参与市场竞争才得以生存,这或许是今天艺术行业所采取的营销策略,越来越倾向与跨国公司一较高下的重要原因。
诚然,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艺术家不能完全无视基本商业法则,否则难以为继。但是,与获得利润最大化为终极追求的商家完全不同的是,艺术创作本质任务应该追求精神文化上的升华与突破,过度的商业化操必将背离其原本的文化属性。如此这般,将艺术作品变成纯粹为占领市场而制作的奢侈品,与普通的商品生产又有什么两样呢?即便要套用商业营销模式,广告做得真实可信也不算过分。若采用欺蒙手段来骗取不明真相的人,那则完全是奸商行为。
中国艺术家能走出国门,在推销自己的作品同时一便向世界传播当代中国文化,本应该是件好事。可,当把在国外投入广告的受众锁定为国内消费者,就演变成一种商业欺诈行为。这不只是混淆了艺术与商业的界线,还违背了最基本的商业道德底线。明眼人都知道,美国人购买艺术作品主要通过画廊,而美国的画廊和艺术家绝不会花大投入去纳斯达克LED电子屏幕上做广告,因为那里是商业品牌宣传阵地,丝毫不会激起美国公众购买艺术品的欲望。国内艺术家之所以敢砸钱到纽约时代广场做广告,根本目的并非为向美国公众推广中国艺术,而是借其事件回国炒作所谓获得“国际认可”的地位,以便让不明真相买家中招,这难说还不是商业欺诈行为么?在一个以英语人群为主要受众的地方,播放充斥大块汉文字的巨幅广告画面,表面看是个笑话,可只要稍多作审视,就不难发现其本来目的就是为了方便通过图片、视频转播给国内观众看。
当然,普通的艺术家绝无可能自筹资金去做如此铺张的宣传,能获得此般“荣耀”者,大都是被一些试图通过炒作套取更大利益的资本相中。这些背后炒家之所以会不惜血本做的做广告,是因为他们看准了国内艺术市场不够成熟、国内消费者对艺术品定位不准的心理现状。在国外投入广告的成本,最终还得转嫁到国内藏家身上。只要我们敢于扯下皇帝的新装,就不难发现,那只不过是艺术资本在玩弄赤裸裸的金钱游戏!
长期以来,大多数国人似乎都觉得外国的东西总比国内的好,特别是欧美国家,更是有着一种无法遏制的热情。于是,便有商家玩起出口转内销的花招,将国内生产的东西送出国门转上一圈再进口就变得高端了。文化界、艺术界同样不甘示弱,演艺团体喜欢去粘粘维也纳金色大厅的名气;画家们热衷到于卢浮宫某个地下商业中心餐饮区包场地;还有更“前卫”的非得去威尼斯双年展凑热闹,勉强弄个外围展、平行展,算有那么回事。还有更多人,甘脆国门都懒得出,拿钱通过中介就把国际大奖领回来了。艺术家们到纳斯达克LED大屏幕做广告,只是这一系列现象的升级与演变。所有这些行为,无一不是为捞个所谓“国际认可”回来,增加在国内市场中的竞争筹码。
在一个商业广告无孔不入,艺术家以任何方式进行自我营销原本无可厚非,但这种跟风式的宣传大比拼,必然会导致整个艺术界风气更加浮躁,更大削弱艺术家们的创作能力。另外,必须借助于恶劣的炒作才得以为继的“艺术”盛行,只会让公众越来越相信当代艺术家的无能为力。即便这种毫无底线的欺骗宣传最初因新鲜可赢得部分人的好感,但随着大众意识的觉醒和国内市场的成熟,必会沦为滑稽的笑柄。这种游戏就像早些年不少书画家所印画册,将自己与国内顶级大家同等排列一样,最终只能让人厌恶。
酒香也怕巷子深,广告宣传对于当今艺术家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但宣传并非可以替代创作与创造本身。对于一个真正优秀的艺术家来说,最好的广告,还是极富生命力的作品。如果艺术家们真想在市场和艺术创造上获得双丰收,真正应该做的,是努力创作出更优秀的作品、攀登前人所不曾到达过的精神高峰,最终自然能获得市场的认可。
对于艺术家们出国“渡金”回国炒作的现象,国内各媒体、机构,更是不该助纣为虐、对其一味附和。正是因为批评声音的缺位,才让欺骗营销炒作可以大行其道。只要有更多的人、更多的力量去揭露真相,让欺诈行径不得瞒天过海,这种恶俗的炒作方式也就无法达到目的。我们需要有更多真诚批判的声音,每一个传媒介、文化艺术界人士,都应当担当起一份责任!
(本文为中国美术报网约稿,2017年12月9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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