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本的日子里,这里只是一个简单的十字路口,简单到没有交通灯,简单到你站在路口,踮起脚尖,向前看,有一条笔直路,通向天边。倘若,你肯回头,依旧是一条路,依旧笔直,依旧通向天边。倘若,你在这里掉了钱,只要没风,那第二天,你依旧可以找得回。
“在这里,我才能找到我的心!”张三坐在一个磨出棉花的沙发上,指着头顶那颗,来回闪烁的灯,无比庄重。这颗灯被按在立交桥下,立交桥被按在原来简单的十字路口上。张三的头发很长,很卷,胡子也是一样。
“你千万不要,和别人说我叫张三,知道吗?”张三又一次用他的大手抓住了我的胳膊,又一次说了同样的话。“好的,好的,好的!”我点着头,身体向后一靠,摆脱了他的手。果然,我身上白衬衫,又留下了痕迹。这是一种很难处理的痕迹,每次我都要用手加洗衣粉搓很久,才能够去除。
这手指带着泥在我衬衫剐下的痕迹,在闪烁的灯光撩拨下,妩媚极了。我不肯希望,留下这痕迹的人,是一个脏兮兮流浪汉。应该是一个女孩子,脸不需要太漂亮,胸不需要太大,腿也不需要太长。只需要,她是真的爱我,然后在我们做爱的时候,她会用手抓住我的胳膊,留下这样的痕迹。可,没有这样的女孩子,留下这痕迹的人,已经站在灯下,开始摇摆身体了。
立交桥,早已被汽车包围,就连空气也沦陷在尾气的复杂的味道里。唯一,唯一没有被侵略的地方,只有一颗或明或亮的灯,还有一个在灯下载歌载舞的张三。
每一座立交桥,都厚重。它,可以承载汽车,也可以遮风挡雨。所以,这群无家可归的人们,把有家可归人们丢弃的东西,拖到这里。俨然立交桥下又成了一个家,这里有人,有床,有沙发,有一切家里应该有的东西。原本,这座立交桥下的家,没人去理会,可是自从张三来了以后,一切都变了。
那个晚上,天忽然就变了脸,来了一场大雨。我躲在桥下,抽着烟,看着车轮辗轧积水的惨烈的情景发呆。忽得一下,有一双脚,穿着墨绿色的拖鞋,踩着水向我奔来。那本来就被汽车蹂躏稀巴烂的水,被这一踩,就更加混乱了。有几滴,都溅到我的脸上。不行了,我必须站起来,要不然,我的烟就会被这水给弄灭。于是,我直起腰的同时,看到了张三。
确切地说,当时,我不知道他叫张三;当时,在我眼里,他只是一个过来躲雨的流浪汉。可,他到立交桥下后,指着那颗忽明忽暗的灯,大喊“在这里,我能找到我的心!”我一个惊讶,下巴和烟一同掉了下去。
“自——由——”张三唱着,扭动了起来。长发随着他的扭动,努力着,想要飘起来,只是,上面混杂着泥的雨水太重了,所以这头发,只能黏答答贴在张三的脸上。“自由,自由,自由……”张三扭动的幅度和声音,在我的惊讶中,愈发得大了起来。
“这是一个疯子吧,哈哈哈——”一个流浪汉,笑着从破沙发里弹了起来。他手里的半个馒头,随着他的笑声一起抖动着。跟着他,突得一下出现了很多人,他们拿着各种各样残缺不全的东西,一起看向张三,一起笑,一起说张三是个疯子。
是啊,这是一场疯子的演唱会。这个疯子的观众,不亚于任何一个明星。所有人,都在围观他,所有车,都在为他打着灯。
“哈哈哈……”,“滴滴滴……”,“自由,自由,自由……”这注定是一个不平静的雨夜,这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立交桥。这里有歌者,有观众,有……“嘭——”一声巨响,打破这里的祥和。我们只能扭头,纷纷向声音发出地看去。一辆白色的轿车的后面,紧紧贴着一辆黑色的轿车。紧接着,让我不明所以的事情发生了。白车上跳下一个黑人,黑车上跳下一个白人。两个人,伸出各自的手,扭打了起来。
这,还真是诡异的现象——为什么,白车出来的是黑人,而黑车出来的是白人?又是,为了什么,那两个人会冒着雨打架?如果,一只白猫被一只黑猫撞了屁股,那两只猫厮打起来,那还可以理解。毕竟人是可以进行复杂交流的动物,不是吗?黑白的两个人,就和动物一样厮打了有就那么一小下后,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从张三这里转移过去了。
“啊——你们,你们……”这是张三发出的声音。此时,他除了眼睛还在动以为,整个身体都已经僵硬住了,再没了刚才的灵活。不过,他这种状态只有我注意到,其他人都被那边的战争所吸引了。他们目光笃定,嘴巴张得很大,浑然不怕,雨水掉进嘴里;他们显然已经忘记了自己身份,拿着馒头的流浪汉和拿着名贵包的少妇站在了一起。啊,这,就是战争啊!它让所有人团结在一起——他们不分性别,不分年龄,不分种族,不分社会地位,不分一切地团结在一起。他们手挽手,肩靠肩,他们在呐喊——打死那个臭不要脸的。
“你,为什么不去那边?”说着,张三走到了我的身边。“我,我,我对你的歌比较感兴趣!”我低下头,不忍心看他快要流泪的眼睛。“真的吗?”一双大手,扣住了我。这力量着实得大,我的胳膊差点就碎了。“真的!”我还是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只能盯着他的拖鞋。终于,张三的手离开了我。我的胳膊一阵阵得滚烫,我的衬衫上,就这样,第一次留下了张三手的痕迹。而,留下痕迹的这双手,指着前方那群人。“我叫张三,是一个音乐家,你可千万不要告诉他们啊!”音乐家?我终于可以抬起头,终于敢正视张三的眼睛了。啊——那是我见过最坚定的眼神,我的脖子突得一凉,连忙点头。如果,我不肯答应他,不肯相信他,这眼神定能将我杀掉,然后还要碎尸万段。
战争还在继续,而,我和张三坐在沙发上。“抽烟吗?”我摸向兜。“不抽,不抽,抽了嗓子就坏掉,就不能唱歌了!”“是啊,那我自己来了!”“咔嚓”跳动的火燃着了烟,我深吸一口,爽快。“你不好奇我吗?”烟雾的缝隙中,传来了张三的疑问。“好奇,为什么要好奇呢?”“果然,果然,你和他们不一样!”“哎呀,你轻点,疼——”我连吸了几口凉气。张三,又用手攥住了我的胳膊。“不好意思,我有点……”他的话还没说完。前方的战况发生了改变,他们在交流了。
“你他妈,没长眼睛,就这样撞上来了?”“你他妈,才没长眼睛呢!没看到我在后面,突然停车?”“你的眼睛是冒气的?”“你的眼睛是摆设?”……两个人针对对方的眼睛究竟拥有什么样的功能,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很久以后,他们得出了结论——他们的眼睛都是用来看东西的。然后,他们深入地探讨了一下为什么会撞车,原因是他们都在看张三唱歌。很好,问题解决了,双方握手言和后,就想找张三算账。
黑白二人,手挽着手,挤出人群向张三走来。我一惊,连忙推了推张三,“怎么办?”张三,嘴角一扬,“没事!”说着,他跳了起来,站在灯下,又开始唱歌,又开始摇摆!
“X,是个疯子!”黑人说;“倒了霉了,是个疯子!”白人说。“无聊死了,是一个疯子!”一群人说着,打着哈欠,开车走了。“哎呀,不行了,我们不能和疯子在一起住啊!”一群流浪汉,跑了,他们边跑还边回头,仿佛是舍不得这座立交桥,又或者是舍不得立交桥下的破沙发。
终于,平静了,平静到只有呼啸而过的车,还有尽情摇摆的张三。
“张三,我先走了,明天再来看你,好不好?”“好的,好的!”张三对我微笑。我站起来,向前走。“对了,我都告诉你了,我叫张三,那你叫什么啊?”“我啊,我叫自由!”“那你明天还会来吗?”“会的,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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