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栈的茶还在煮着。
煮茶的是吴老板。
吴老板爱茶。他早年遍品天下名茶,闲暇之余常赴山水深处,拜访善煮茶的前辈,因而于煮茶品茶之道,也小有造诣。
奉茶的是一位老者,年近七旬。老人家没有名氏,因为常给大家上茶,大家便叫他“老茶家”。老茶家华发苍苍,一双手脚也不如年轻人利索。
但他懂茶。
喝茶的人总是很喜欢懂茶的人。所以往来的客人并不埋怨老茶家慢手慢脚。热情一些的客人,往往还邀老茶家一同喝茶,听老茶家品茶。
无垢客栈的茶好,人也好。到了无垢客栈却不喝上一壶茶,就像是到了青楼却不看姑娘一般可惜。
可在客栈往来的常客之间,确有一人从不喝茶。
此人复姓公孙,单名一个叹字,约二十多岁,此刻正坐在大厅的最角落。公孙叹上身穿了一件白色大衣,衣服的质地看得出是上等的布料,上衣外面还披了一件豹皮大衣,是边城极罕见的。脚下的一双靴子是结实的牛皮靴子,里面裹满了嫩羊毛,足以将三冬的寒气踩在脚底。
公孙叹的衣着打扮极为考究,只面容却显得憔悴了些,他的模样虽不算丑,但也不如衣着那般引人注目。
“老茶家,请上两坛酒,送到老地方。”一声温和却毫无感情的声音从角落送过来,之后公孙叹起身往客栈二楼走去。
老茶家微微一笑:“不知公子今天喝什么酒?”
“烧刀子,越辣越好。”
自无垢客栈开店以来,公孙叹已开始每天在二楼的“闻香阁”喝酒,以至于这间房子已几乎成了他私人的房间了。
老茶家慢慢地敲门进来,将酒摆在桌上。平常这个时候,老茶家已转身离去了。今天却好像有话想说似的,缓缓地看向公孙叹,说道:“我家老板煮的茶,不敢说独步天下,在这边城却也鲜有出其右者。公子却从不喝茶,反倒喝酒,这倒是怪事。”
公孙叹摇了摇头:“我有时候本不愿喝酒,却不得不醉。酒越喝越醉,茶却越喝越清醒,我岂能喝茶。行了行了,您别问这么多了,快叫几个陪酒的姑娘来。”
老茶家本想多问一句: “公子又为何非醉不可呢?”经公孙叹一催,只好憋在心里。但老人家隐约觉得,这年轻人或许有他伤心的往事,又或是不能面对的现实?
公孙叹打开酒,给自己满上一杯,然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公孙叹不确定自己是否是一个幸福的人,但他当然认为自己是个幸运的人。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在任何时候,都穿上如此华丽的衣着,到这么好的地方,找最好的陪酒姑娘,喝这么好的酒。
因为这些东西样样都很花钱。但公孙叹却是个有钱人,而且钱来的快,花的快。
一个钱花的快的人很可能是一个没有未来的人,因为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以后是否还有机会花钱。这是否也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哀?
公孙叹正是如此。
公孙叹五年前已是江湖上最有名的剑客,也是江湖上第一刺客组织“离别台”最优秀的刺客。
最优秀意味着最贵。请公孙叹杀人的价格是普通刺客一生之中从来没有想过的数字。所以公孙叹实在太富有了。但他这样的人又不知自己能否活到明天,所以钱来的快,花的也快。
公孙叹杀的人都是极厉害的角色。不是江湖上的一流高手,便是府邸守卫严密的大富豪。也只有这样的人的命才值这样的价钱,也最难要到。
请公孙叹杀人的人当然也不会是普通人,因为他们根本惹不上那样的仇家,也给不起那样的价格。
公孙叹喝完一大口酒,又想起了他还未成名的那段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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