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很羡慕一位同事,她打着两份工,每天早出晚归,她的时间可以说是一丁点也没有浪费,每分每秒都在挣钱,令我非常佩服。
同事的老公是一个脚勤手勤、很会过日子的人,同事这样,家里大事小事她老公便都大包大揽了。同事每每打工回家,就可以安安心心的休息了。同事说,她打两份工,想起来也许很累。可是,她觉得她这样,就像一个学生一样,很单纯,不用操什么心,她倒并不觉得有什么。
——夫妻俩人一条心的奔着好日子过,怎会觉得累?
诚然,同事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的确令人钦佩,然而,最令我钦佩的却是,同事打两份工,连一点点时间也不浪费,工作的间隙,或是一旦有空,便刷起单来!
刷单赚钱,我很早就知道。同事刷单也有些年头了,刷单的收入也很可观——对我来说。说实话,我不是没有心动过,也想去学来着。也曾想,一天到晚总是对着手机,玩也是玩了,自己过的也不怎样,为什么不刷刷单、如同事一样赚点钱呢?多少也是一点收入呀!
同事也是有心人,见我有意做,也不吝惜,手把手的教我。然而,我似乎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无论同事怎么教,我就是学不会。以前,没学的时候,看着同事做,还留心学来着。但是,不知怎么,真的学的时候,竟置身事外起来!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是这种态度。同事在身边时,看同事做,我学着也做做。但是,一个人时,却从不打开那个页面,更别说抢单做了。同事说,什么事都是熟练生巧,多做几单就好了,可我这样,怎能学会呢……
是的,这样,永远也不会。几次学,几次都半途而费。前几天同事又谈起我学刷单的事,说我文章都能写,为什么就学不来简简单单的刷单呢?同事给我总结了一下,——刷单并不是我所热爱的东西,想刷只是我得了红眼病……
是的,刷单并不是我所热爱的东西,我喜爱什么,我心里再清楚不过了。——是的,简书!没进入简书前,我的生活是苍白和无奈的。我不能忘记,当我的生活沉入谷底,当我失去自我、如人影在这世上行走时,是简书拽着我一步一步的走了出来,它让我开启了生活的另一扇窗,让我豁然开朗,有幸遇见了一群有灵魂的人……
很庆幸,遇上简书,遇见一群有梦想有智慧有灵魂的人!
感恩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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