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有一事不明。
鉴于人生在世,必须要贩卖些什么才能活下去。那妓女牛郎或者青春偶像贩卖的是身体皮相,文人作家艺术家贩卖的是知识才华,为什么有高低贵贱的差别?皮囊才华皆是天赐之物,人凭何指手画脚厚此薄彼?有人注重感官,有人看重精神,各取所需而已。在我眼里,妓女和艺术家并无本质不同。除了虚伪,世上没有什么是真正丑陋的。
以贩卖身体为生,历史源远流长,自是有其内在源源不断的动力。在中国历史上,皇亲贵胄达官贵人养在家里的舞女歌妓,烟花柳巷中的青楼妓馆,以及四处走台的各种戏班也算是早期娱乐圈了,又岂是只卖艺不卖身就能糊口的?人在江湖,不掉几两肉如何飘得起来?
人们对妓女的厌恶,嫉妒和求而不得占据了大部分原因。
古语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倒过来其实也成立,与世相契合的概率不比原句低。“如玉颜中常有书,黄金屋中常有书”。古语以空中画饼劝导人读书,倒不如干脆以美色财富诱惑之,正所谓“眼见为实”。对肤浅如我者,颇为受用。毕竟,这个信息发达的世道,遍地都是活生生的例子,哪里还需要画什么饼!
我很欣赏端庄古雅的人,也喜欢放浪形骸的人,只要是发乎本心。我爱陶渊明,也以同样的心情,爱着伍子胥;与之同理,我赞赏烈女,同样也觉得一个真正的妓女,无比高贵。极端相反的两样事物,往往有相同的内核,即使表现得如此分离。
一视同仁,说着容易,落实于行为,难于徒手攀上珠穆朗玛峰。
人心不偏不倚,正是修行之要。
唯其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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