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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话不吐不快

心里话不吐不快

作者: 蜀山袖手人 | 来源:发表于2020-09-10 08:30 被阅读0次

    临时指挥部:
    非常抱歉,我今晚得退出临指了,这也权作是我的声明,这也是我发在公共群里的个人观点和想法,大家不必客气,可以直接怼我,只要是能说服我或者理由充分,我接受一切指责和批评教育。
    首先,对不起大家,建立该群的目的是为了营造一个和谐家园。是奔着示范小区的目标而去的,所以才把视小区如家的各位拉在一起的,现在倡议人居然第一个退出,的确是有动摇军心和临阵退缩之嫌。
    不过事出有因,真正的原因就是“哀莫大于心死”。不错,的确是失望了,因为道不同不相为谋,所以才提出退出来不再参与。
    我是藏族人,我喜欢直来直去,不喜欢玩心眼,当然不是玩不来,只是得分人。
    对于如今的两委会的工作,我个人意见是不尽人意。
    不能要求太高,毕竟没有拿报酬,属于无偿服务,这是让我一直都坚持支持他们工作的理由,他们也不是没有奉献精神不是没有认真做事,比如刘刚在疫情期间置自己待孕老婆于不顾和范支忠一起战斗在第一线。比如曾勇纲从手术台下来就走进办公室,以至于因为拖得太久而再次入院,他现在的痛苦不是常人能想象的痛苦,还有王伶俐虽然和朱医生有点误会,但是她也的确委屈,幸亏是双方取得了沟通谅解。
    但是,承诺过就得履行诺言,辛苦付出也是自己从站出来作出承诺时就预料到了的。
    我之所以说失望,并不是说失望他们个人。而是失望这两个组织的行事处事方式和格局。
    现在言归正传,列出失望的具体内容,仅供各位指正:
    第一:单元门
    好心办坏事,且不说单元门质量好坏,就功能而言越来越退化,大家在吐槽,谁真正接受过批评?反而觉得委屈,火气大,请真正的走进群众中,去听听真实的反映。
    第二:雨棚
    群众质疑不用78元的要用81元的,给出的理由是已经在公示了,不好采用。那么群众质疑公示的目的到底是什么?难道公示就是定了不让反馈?还有就是70公分的雨棚像什么?就好比给姚明穿易建联的运动服。提出意见来为啥还不接受?
    第三:车棚
    本来是好事,跟上了时代进步。但是具体操作运作就尽了人意?群里天天在提意见,特别要求公示合同内容,一直都不作正面回答,为什么?
    第四:财务明细账
    这是最基本的公布财务收支的要求,一直没有公布,记得温老师在议事会召集单元代表热心业主就业委会半年来财务收支明细账进行监督检查时就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公布明细。广大业主更是希望看到明细,为啥到现在不公布?不是怀疑什么,而是因为不公布,所以让业主不得不生疑。
    第五:喷泉水池
    这更是让人不解,临指成立前,两委会就设计过,并取得了三家公司的方案,并不是临指成立之后才想象出来的事,但是方案报了,会过了,一次又一次的拖延不批,第一次给出的答复:先前三家公司没有设计中庭,为了公平起见,得进行对比。这个理由根本就站不住脚,因为先前三家公司的报价没有中庭水池都高于了现在临指喷泉组含中庭的报价,且不说低价是小区业主就价格而言还有对比价值吗?然而等不到对比结果再次催问,给出的理由更为奇葩,说担心恢复水池后出现安全事故。那么就搞不清楚了,开发商修电梯公寓难道担心有人跳楼自杀就不建?国家修高速难道担心出车祸就不修?况且至有小区就有的功能水池,以前还使用过的,也没有发生事故,这个牵强附会的担心真的让人感到心寒,那车棚整改就不担心发生火灾吗?所以让人质疑舍便宜求贵不成就以并不成立的理由来搪塞,其目的到底是什么?
    第六:水军
    别说没有这回事,虽然这是战略性方法,但是得有个度。有时候适得其反反而引火烧身。在此就不说明。
    第七:风度素质
    最让我难受的是不接受来自不同意见的批评和建议,只要听到反对或者不同意见就一律概括为反对者,忠言逆耳当作不支持工作,人为划分阶级。
    第八:格局
    不得不得罪两委组织,不客气的说两委的确是格局不够,随着国家不再拆迁,转入老旧小区整改政策的铺开,力争在示范小区的文章上下功夫才能给业主创造利益。本该两只脚走路的,但是两委组织却只纠结于物业公司的更换,殊不知这是抓小放大错失良机。格局小了,盘就小了,机会错过就没了,刚划归到新社区一张白纸画蓝图的构想被模棱两可的工作态度和暧昧的作风给毁了。这是典型的“锅里不争碗里争”所以根本就无法同频道共事。
    另外让人不解的是老是纠集于物业与电信移动联通的合同,这有多少收入?跟业委会签合同有事了找业委会?再说车棚才多少收入?不跟物业签合同反而跟业委会签,那么如果一旦有意外发生谁负责?如果发生火灾出了大事业委会主任负责?要知道消防检查要求整改的可是棚顶更换成防火材料的,况且才两万多的收入值得冒那么大的风险?两万块钱收入够整改不?那复查罚款呢?用什么缴纳?又用全体业主公共收益吗?不可思议的是为啥不让物业签合同,收入进行分成,责任划分显而易见,毕竟物业是企业,风险承担能力是业委会根本不可比的。这是典型的规避风险意识严重缺失。
    综上所述就是我失望的理由和退出临指的理由。并在此声明不再参与小区建设的任何行动,但是我会以业主身份在维权和利益面前不针对个人来发表意见和履行权利。
    特此声明
    业主:蔡鸿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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