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读学而·9的时候,我们对‘慎终追远’的解释是,慎重对待葬礼,诚恳追思祖先。
这句话讲述关于孝道的内容,为什么会放入‘学而’这个以探讨学习为主题的篇目里?
有一个有趣的猜测:
过去中国传统历史文化里,对“宪法”没有明确的概念。虽然律法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雏形,但是真正具有公平公正的宪法概念是没有的。
古代朝代官方给出的说法是以‘忠孝’治天下。
对君主忠,对父母孝。
但是众所周知,朝代更替,总是有很多人择木而栖改投明主。
‘忠’肯定是无从谈起。所幸孔夫子说过,孝悌为君子之本,仁之本与。
大家都孝顺父母,就没人犯上作乱了。于是更多得国不正的统治者选择‘孝’作为的立朝之本。
典型代表朝代就是屠戮曹魏的司马家族,晋朝所谓‘夫圣朝以孝治天下’,结果两代人政权传递,就闹出了同姓亲族之间的‘八王之乱’,所谓“孝”到底有着怎样的约束力,可见一斑了。
所以‘慎终追远’有没有可能还存在其他的,可行性非常强的解释呢?
有的。把‘终’解释为’结果‘,‘远’解释为原因。
这样一来,慎终追远,要想有好的结果,就需要有好的开始。
也就是重视做事的出发点,做事的动机,即:为什么要做这件事。
佛家谈缘起,缘起就是万事万物的因果,所谓菩萨畏因,凡夫畏果。比如我看上一件漂亮衣服,其实自己不是必须要买,为了满足虚荣心,即使钱不够,和别人借钱把衣服买回来,等到还钱的时候发现还不起。欠钱不还是果,虚荣心是因。有了起因,结果也就随着时间来到了。
西方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说过,“不择手段,完成最高道德”。以实现最高的道德为做事动机,就不必拘泥做事手段有多卑鄙。这也印证了民国大儒,厚黑教主李宗吾的主张:为天下公利而行厚黑之事,才是可以成事的大厚黑家;为了一己私利而行厚黑之事,那仅仅是无所不为的小人。
可如果真的只有这么简单,我们的思路又将陷入一个新坑里:首先,怎样才能肯定并保证自己做事的动机完全是为了公共利益?其次,个体是整体的必要组成部分,如果连自己的私利都保证不了,还有必要去维护公共利益的存在吗?
这两个问题,也正是和儒家以同活跃在春秋时期的墨家学派,杨朱学派的最主要分歧。
网友评论